有。弘扬社会正能量,国人见义勇为这种正常社会现象正在逐渐消失,特别是媒体不时报到见义勇为反招罪受这种负面新闻更是让大多数国人不敢见义勇为;在当今社会流行一切向钱看的今天,更是要提倡和鼓励见义勇为,本人愚见,见义勇为不单是由政府发放奖金而已,政府更是要加大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大力宣传,要让见义勇为之举处处可见!
没有、容易产生误导,易滋生“我救了你应该得到回报,应该被社会嘉奖”的不良风气,见义勇为本是个人意愿,规定死了反而引发功利思想,不利益社会风气建设。总之,见义勇为是个人的修养与实际情况的综合体现,不能说见义勇为就一定要嘉奖。见义勇为应该是发自内心和条件允许的实际行动,而不是用来标榜的。当然社会也应该嘉奖这种做法,这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榜样,只是应该通过有关方面予以适当奖励,切莫成为生搬硬套的硬性标准,否则就变了味!
不坐牢不拘留不赔钱都不错了,还奖励,简直开玩笑
在这个时期,应大力推进类似事件奖励办法,弘扬正气。救人是美德不是义务。
见义勇为必须重奖
能保证不拘留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