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因为我收入骤降,前妻说看不到希望选择和我离婚,离婚时我只留了一套贷款房(虽然房子是婚前买的,她没出钱,房贷装修也没出,但买的时候我就写了她的名字,说实话,真的感谢她放我一马),存款,车子都给了前妻,那时房贷都还不起了。10月认识了现在的女友,她离婚3年,有一个女儿,归前夫抚养。因为她的前夫以前嗜好赌球打牌,数额巨大,经常身负外债,结婚生子的时候不说自己的房子,连租房的租金都需要女方提供,加上其它种种问题,我现任女友选择了和她前夫离婚,净身出户。当初认识时,她问我能不能接受有子女的情况,我以为抚养权在她,回答说不能,当了解到抚养权在她前夫那里后,我想没问题了,至于女儿,她想看女儿的时候就去看,想买什么就给女儿买,作为一个母亲,该尽的责任需要尽到,而且哪个母亲不牵挂自己的孩子呢。
交往了几个月后,她提出想把抚养权争取过来,虽然很难,或者根本办不到,但有这个打算,那个时候我的工作前景一片大好,想的是只要我能够挣到足够多的钱,接过来就接过来,我也喜欢女儿,以后和她再有一个孩子的话那就两个孩子了,多好!于是我同意了,但事物变化总是很快,大好的形式破灭了,我基本上不可能赚到想象中的那么多钱,于是,我犹豫了,如果她把女儿接过来,我和她又有了孩子,那么,原本100块花在孩子身上的钱现在只能各花50,这对我的孩子不公平,甚至她以后也会有怨言,怪我没本事,不能给两个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学习条件。因此,在一次吵架她提出分手的时候我同意了,事后她来挽留,我说孩子的问题没法解决,我没那么多钱,她说没钱就过差点,她不介意。但我心里始终有个结,为什么我要委屈自己的孩子呢?有钱我可以给他们两个很好的生活,花钱我不在乎,但是没钱怎么办?目前看来,要达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还有不小的差距。而且,我也是个俗人,也会有想法,条件允许的时候我可以付出感情和金钱,但孩子的生父,他的责任在哪里?孩子长大后感激我还好,如果不记情怎么办?毕竟血浓于水,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
女友挽留的时候我的心很痛,最后,我提出给钱没问题,只要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放假的时候也能把她女儿接过来一起生活,但是,如果我条件不允许,那我真的没办法接受她把女儿接过来。她说就算接过来了,也不会和我们一起住,会让她父母帮忙照顾,当时我就说不可能,没有哪个父母会这样,孩子就在身边却不能生活在一起,她坚持说可以,我难以割舍这份感情,怀抱侥幸心理不了了之。
重归于好不到2个月,她旧事重提,如果她前夫养不起孩子了(虽然听说她前夫目前变化很大,经济条件不错,但一个赌徒,谁能保证他不会重新沉迷进去呢,所以抚养不起的情况确实可能出现),怎么办?她说爱她就应该接受她的孩子,确实,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可以接受,但现实是目前不允许啊,我该怎么办呢?女友现在说的比较多的就是:你的付出是有条件的。说实话,我也是个普通人,真没那么伟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