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宁用了很长很长时间,非常艰苦地去找这个作者也在网站贴了许多‘寻人启事’,一年以后,香港一间出版社是在看过小说后,表示愿意给作者出版这书,张永宁先生说:“我是通过它才找到了这作者“灵慧”的。然后我打电话给她...她说:我是作者灵慧,我说:你就是作者?因为传来是一把很年轻的女子声音,我惊讶:你真的是作者?还是作者的女朋友或甚么的吧?她说她就是作者。我说:你怎么可能写出这么深情的同性恋情?... 她支吾了一会,她才坦承:《北京故事》《北京之秋》这小说其实是有真人真事,而故事,经由一位神秘的“陈先生”详情真切口述娓娓说出,再由灵慧小姐刊登于网站上发表的。而陈先生强调,希望保持低调,不想曝光。陈先生愿放弃任何版权,不要提起他是谁;另外作者灵慧小姐这方面,
她委托她的妈妈和她的一个北京好朋友来出面,完成了这个协议的草签;通过速递,她签了,我签了之后,我们就一手付款,一手交易,然后我就买到了改编《北京故事》的电影版权。制片人“张永宁先生又说,他们手里握有这女孩子的一个声明:一、‘这小说我是在哪里发表的。’二、我们有正式购卖电影版权的一个协议,三、我有她妈妈签的一个收款条。我觉得这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三个文件;在这里我也想向公众公布一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导演关锦鹏先生也说得很清楚,如果没有买到版权我们是不可能开拍的。”
从《北京故事》出处的种种资料,得以更加深入的去探索故事主角,故事内容开始时,蓝宇告诉陈捍东是16岁多,快17岁。而他入学是很容易考证的,应该是1988年9月,蓝宇是1971年下半年出生的话,例如:1971年11月,那么他当时就是16岁多,
快17岁。这样的年龄应该是早读书一年的。最后的年龄小说里面没有交代,蓝宇参加学运XX事变之后,西方开始经济制裁。陈捍东的仓库被烧毁,后面又有下雪时到刘征家里小酌的描写,所以仓库被烧是1989年7-11月之间,捍东放了一笔人情债,四年多以后收回,就是1994年1-6月,这时陈捍东入狱,之后呆了三个月,就是1994年的4月-9月,这时距离捍东认识蓝宇已经6年多了,这时捍东说,我们认识7年多,我认识并爱上了一个天使……前后有接近一年的误差,但是因为月份不能精确,所以还是基本成立的。3月的一天我被蓝宇召去……4月份……我陷入了空前的危机,一个月后我被捕了,准确地讲是1994年的5月-6月。捍东入狱,3个月后,就是1994年的8-9月出狱。深秋的季节,蓝宇离开人世,就是1994年的11月,所以蓝宇去世死亡时其实应该是23岁,所以我认为是16岁到23、24岁,假如陈捍东出狱后有一年的间隔,那么前后刚好是7年没错,完全吻合。
经不典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好看,在03的时候能排出这样的耽美剧已经很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