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得着这么费事儿吗?看我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了时间就可以办离职走人了,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后,撕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可以采用电子(比如微信、手机短信等)或者邮寄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需要明白一点,你的辞职报告不需要领导批准,不需要领导批准,不需要领导批准,重要的话说三遍,以后一定要记住。《劳动合同法》上面规定的辞职流程只是要求想要辞职的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即可,根本不需要领导的批准,领导也没有这个权力。你把辞职报告送达领导知晓即可,他怎么处理你就不用管了,顶多30天后直接走人,且你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就被领导撕过辞职书。后来我连写五份让他撕
生米做成熟饭,直接消失,不来上班!大不了扣除一个月工资呗!真的是太可恶了一点。
我会选择与领导提前沟通,说出自己的原因,表示自己确实属于无奈才做出这样的决择。希望他尊重我。
写完辞职报告,就里面拍照留一份做底!让老板撕,撕完告诉老板,你已经拍照留底了!撕掉也没用。然后带上手机直接去劳动局就可以了!如实交代给劳动局的人员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劳动局搞定你老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