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呀,父母做的再不对,起码有生我们养我们的恩情,不对父母超级好也就罢了,竟然还欺负父母,我看应该严重的惩罚这种人。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看这样的人就该送到监狱。
我认为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对于个别虐待老人的不孝之人,社会会对于其强烈的谴责,如不思悔改就只能上法庭了。
这样的人肯定是不孝子,不用说我上网就去人肉他把他找出来,送进派出所,老人有意的话就直接委托律师起诉。
我觉得这样的人是非常不孝顺的,我希望世界上不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父母是最不容易的,他们应该都被善待。
神经病,没有孝心,不知道知恩图报,有的时候我真的很难想象有这种人的存在,但是我看见了就会去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