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上上下下大几十口人没一个有纹身的,所以每次聚会都要带手串手表或者护腕。至于那些嘲笑图案幼稚弱智没内涵没美感的人我才不在意,反正我喜欢的人每次看到这只胖鸭子都能开心一笑我就心满意足了。
酷酷的,纹身并不代表就是坏子,纹身是一种信仰,有人纹身就是喜欢,有人纹身是为了纪念。
酷,一般跳街舞的女孩子纹一个小小的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有型,但我不建议这样做,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感觉有些社会,我是大姐大别来惹我,感觉自己都成了王者。
我会觉得自己很酷,因为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我还能够忍受纹身时候的疼痛,所以也会觉得自己挺勇敢的。
在手上纹了前男友的名字缩写,觉得特别酷,这是我特殊的珍藏回忆的方式,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