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年物业管理行为来看,有无此行业真的意义不大。现在的物业年年月月就知道挨门收费,当业主有了问题他们就推三阻四的很难为你办事,有的还理由一大堆。物业已形成了组织机构,业户与此相比已成弱势群体了。又无相当的监督管理部门,虽然形式上有,当业户向其投诉时都会告知你,我们没有执法权,管不了。谁能管呢?总不能为点什么事就去法院打官司吧。业户年年一分钱不少的拿来白养他们,所以,不如没有。
物业管理公司既有管理职责,也有服务义务,,,管理职责是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的,也就是说,是业委会要他们管的,他们不管,业委会就会扣钱或解约,有些业主因为自己违章被物业公司出面管理而迁怒物业公司,是不应该的,也是不讲理的;当然,物业公司确实应该提升服务,不能因为个别问题服务欠佳而全盘否定!若物业整体服务不好,可要求业委会解约,重新选聘或业主自治!
现阶段的物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服务差,矛盾大。
业主自管,主要差在没人愿意操这个心。
最理想的管理是社区统一管理,社区牵头,根据各个小区的实际,确定保安、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统一成立维修队,负责辖区内各小区的维修事宜。
社区与小区业委会共同聘任小区物业经理,根据不同小区确定收费标准,费用以小区管理人员薪酬和小区维护开销实际为基准,不以盈利为目的。
这样兴许会好些。
应该改称物业服务公司才恰如其分!前几天有业主忘带门禁卡,保安与业主发生争吵,说业主有什么了不起的,认卡不认人,就是不让业主进,让业主有家不能归,保安真把自己当成管理者了!其实,对业主来讲,物业只不过是业主花钱请来的服务提供者,服务于业主才是本职工作。看来物业定位管理公司有问题,应改为物业服务公司才对。
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规范和服务业主规定,做到这些的有几家物业公司呢?从门岗,到保洁,维修,管理层等等,每一个工种详细介绍了工作要求,只有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章法去服务,没有业主反对的。物业公司今后会淘汰制,服务好的物业公司前途光明,服务不好的物业公司寸步难行。
一,全国有十一万多家物业公司,急需整合,应整合到一万家以内,逐步到二千家以内。二,普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常识,从而实现街道办、居委会、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互动,合力共治。三,建立符合实际的法律法规,以法治理(目前,深圳领先)。四,真正的市场化,打掉招投标的暗箱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