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倒休的应该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该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按照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需要对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您加班了,比如考勤表,加班单,录音,录像等证据。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您加班工资,如果单位还有其他损害您劳动权益的情况,您也可以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的时候一并提出。
那就起诉吧,走法律程序,如果那家公司不傻的话,你们随便找个律师,就基本上可以把钱要回来了,因为打官司对一家公司的声誉不好,还有就是像有关部门披露他的恶型,让更多人不在受骗上当,再来就是利用网络,媒体,曝光这个公司,让他受到严厉的大众批评,以后他做生意找伙伴,估计也会有点难了,一听你的就是小公司,不是什么大公司,大公司才不干这么傻的事情。
这个严格来讲,按劳动法是违法的,按正常的加班,国家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是每个节日应该给相应量的基本工资的多少倍,这个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所以说用人单位不按正常的国家规定给员工发放加班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在这条上员工如果想对用人单位进行申诉,那么用人单位是应该付出相应的工资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当初劳动者与单位关于加班费有没有协议,有协议,协商兑现,如不能再依法进行。如没有协议,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至少从协议之曰起按合同执行。所以,劳动者每进某单位,就劳动加班必须有协议,不可涂糊,一旦有纠分,有法律依据。以上属个人建议。
员工可搜集证据,确实证明是加班费,但,计件制,包工制等有约定不在此例,员工在举证加班的一定要有书证。员工可向所在地劳动部门(监察,仲裁)反映申诉。
首先你要看自己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的具体工资结算的内容和方式,如果是违反条例的,带上合同书,到劳动局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