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感性思维有趋利避害的特性。当事人把自己的感觉当现实,放大对自己有利的瑕疵证据的证据作用,十分肯定地觉得可以利用高科技伪造的东西就一定是伪造的,对方电话录音是事后伪造合成的、微信记录也是伪造的、对方目的不良…遇到赔偿可能性较大的当事人,我们深表同情,但补强证据、理性分析处理才能少走弯路,尽可能接近少赔或者不赔的目标。
其实最开始做律师的烦恼就是,当道德正义与我的当事人情况有冲突的时候,一方面是自己的良心,另一方面又是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操守,最开始真的让我很苦恼,不过干了这么多年,现在已经习惯了矛盾。
在离婚这方面的官司上,大多数女客户都不会选择男律师,她们觉得男人只会帮着男人,可我们是专业的律师啊,她们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做律师其实不止要会嘴上的功夫,还要注意每个当事人以及其他证人有没有撒谎,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人的神情变化。
我和丈夫离婚了,他给我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做律师挣的钱太多,让他很有压力,难道现在挣得多也是错了?
作为一个女生,我不得不说,难道所有客户都看不起女律师吗?难道我没有能力吗?为什么客户都不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