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犯罪嫌疑人突发奇想地在网上发了个链接,内容是9.99元可以买一箱可乐,并可直接通过连接支付。短短一天内,6万多网友拍下了链接中的可乐。两个人在筹集了60多万货款之后发现每卖出一箱可乐赔30多块,这买卖赔大发了。俩人一合计,网友再抠也不能在乎这十块钱吧,再说十块钱公安也不能立案。于是,哥俩干脆把链接关闭,把钱全都转到了某理财账户上。结果真有网友较劲的,集结了好几百个网友一起报案。公安立案后,不到二十天就把俩人抓获了。哥俩到案后一再表示自己一开始没想拿这些钱,就是出于好玩,外加吸引粉丝关注能赚点流量才发这个链接。没想到这么多人拍下链接,于是心生歹念,想理财一个月再把钱退回去。结果钱还没退,就被抓了。尽管我在庭上跟哥俩尽量争取了从轻量刑,然而俩人依然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一个判了十年,一个判了十一年。
一个表弟,和他爸闹矛盾。有次他回小区的爸爸家里,发现用以前的钥匙开不了门,明白他爸换锁了,又开始联想他爸不想把房子留给他。于是一怒之下,往门上浇上汽油,点着了。邻居报警后,消防队及时灭火。后来被批捕,找关系求情,听说最少要三年以上,他家里都不禁大吃一惊:又没出什么大事,火也及时扑灭了,怎么这么重?人家微微一笑:古代常说,杀人放火,也就是说,放火和杀人是同等的罪名,如果消防队不及时去,整栋楼着火了,后果是什么?当老百姓烧东西的时候,都以为是小事,尤其是烧自己家东西时。他们还忘了古代的另一句话:水火无情。一旦火势蔓延,人力是很渺小的!
收二手车。二手机动车来历不明的很多,而且只要是来历不明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往往就被推定为“明知是赃物”而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步是三年以下,五辆车或者合计50万的就是3-7年。这个“50万”是指车的价值,鉴定出来的价值本来就比市场价偏高,想凑够50万很容易的。
搞代购的朋友看过来。丁女士在失业之后加入轰轰烈烈的代购大军。看着好卖的产品都被同行友商挤占的差不多了。丁女士觉得另辟蹊径,搞出来了美瞳代购,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深受友商嫉妒。于是一个举报电话,被抓的丁女士才知道美瞳、隐形眼镜、护理液居然是三类医疗产品。丁女士被判了非法经营罪。
一名男子在一架客机上想跟空姐开个玩笑,写了一张小纸条给空姐,说:“我身上有炸弹。我要劫机。”空姐拿走了这张纸条。飞机降落后遭到了三百余名荷枪实弹的警察迅速包围,男子被拽上囚车,当场拉走。判了十五年。
我辅办过的一个抢劫案件。一个90年男孩子尾随女生到家里,用充电宝砸伤了女生的额头,抢走一部苹果手机,经过司法鉴定价值2000元。判了十年。抢劫罪,入室是法定加重情节,起刑十年。见《刑法》26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