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享受回来家灯火通明的感受,可惜他现在一个人住,然后他早上上班的时候家里的灯全都开着,享受下班那一瞬间。看到电费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他说,千金难买他乐意。
新闻学毕业,面试进入人民网,最后选择很男朋友一起会家乡,老板算了好久我还是选择了男朋友的那一刻。
我想应该就是这种感觉了吧,我喜欢一个人为了他我什么都会去做,而我不喜欢的人,跪下来求我都没用。
这个体验的重点是我愿意吧,只要我愿意,那什么事,什么人应该都不是问题,我觉得。
个人认为啊就是我开心就好了。虽然我没有过这种体验,但是偶尔幻想一下还是可以的。
实话说我还真没体验过,如果有我想那肯定是一种很幸福,兴奋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