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不值得提倡!首先国家有执法部门,其次见义勇为一般都是突发情况,当事人很难把握这个度!救成功了顶多得个表扬,救失败了可能会把自己,家庭搭进去!还有可能会见义勇为过度致使行凶者收伤害,所有的这些因素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都难以承受!生活中活生生的例子数不胜数,警察因为执法牺牲了有国家,个人见义勇为牺牲了谁来管!那个卖菜的大叔,见义勇为被歹徒捅了5刀,又能怎样?如果牺牲了又怎样,家人谁来照顾!
罪犯好做,好人难当,碰瓷的一年挣多少钱,霸座的一嘴巴六万,强奸犯挨一脚六十万,通过赵宇这个案件谁还敢见义勇为啊!我不恐惧但我害怕掏钱坐牢啊!在我身上和别人我也不会让他看见尤其是在晋安!罪犯抢我钱我说大哥我都给你嫌少我上小额贷款给你贷点,罪犯想强奸我,我说大哥我自己脱你干吧!干到你爽为止多好!谁也不用见义勇为事也摆平了!是自己受点苦那是福相互都没事,我也不能判刑你看多么和谐啊!
正义之心人皆有之,但警方和法院对见义勇为并不认可,谁见义勇为就先抓谁,判刑罚款是常有的事,硬生生把持有正义之心的人消灭掉,造成了今天中国人人心冷漠!
见义勇为应该先报警,不处在紧急情况不必要出手,还是需要理智的,见义勇为都不能理智,这是很危险的,见义勇为不能引发第二次事件比较好,如果一个暴徒,在威胁到别人生命的情况,可以果断出手,要是一个脾气不好的人,殴打别人,可以尽量帮助受害者报警,别人打都打完了,还是不要在去制造事件比较好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种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
人人不敢见义勇为!事事不敢身先士卒!看到金钱,利益冲锋陷阵!凡事以‘利’为先!不明白,不理解!我们都怎么了?!难道只有在网上有影响的事才能被人们重视?说好的平等呢?说好的人民呢?如此简单的事情!需要这么困难重重的解决吗?难道非要人民信誉‘金钱’吗?相信‘关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