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工作中,为公司存钱途中遭遇意外,受伤做了手术,后被确诊骨不连,半个月前又做了翻修手术,还取了髂骨,现在出院了,公司现在因为经营不善即将倒闭,去了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因为要取出内固定,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为由,不受理。
公司被申请破产。街道办垫付了员工的工资与赔偿金。几个月后,为了配合破产管理人接收,再进入公司,发现一片狼藉。想起在这里工作的一年多,感慨万分。
其实说是工伤,也只是个小伤而已,公司还是给我额外补偿了两个月的工资,让我拿着钱8000块钱出去玩了一周,虽然现在过去几年了,依然感觉很狗血。
上班时发现门关了,然后很淡定的回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至于工伤赔偿,后来专门找领导解决的,倒是痛快,直接把钱给我了。
对员工而言,那段时间过的挺爽的。毕竟公司的大领导(职业经理人)也不怎么上班了。然而我不开心,工伤没人赔。
我基本上每周都要出去开两个庭,每天都有起诉书、判决书寄来。我就是在那时候,被一伙人打伤的,算是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