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境创造是第一位的。没有意境,不成其为诗。孟郊《登科后》,不合格律,不失为绝妙好辞。元稹《行宫》,王维《渭城曲》,或通韵,或失粘,但都是一等一的经典诗词。崔颢《黄鹤楼》被推举为唐诗七律之首,前四句就不合格律。可是历代选家在选编时,都毫无例外把这首诗列入七律。清人把格律视为金科玉律,可也不敢说《黄鹤楼》不是律诗,而是吞吞吐吐说这是“拗律”。实际上,清代以前诗家没有这么迂腐,杜甫就有不少半拗、全拗的律诗。赵孟頫咏趵突泉,首二句,泺水发源天下无,平地涌出白玉壶。平仄为,仄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把历代写趵突泉的诗捋划一遍,赵孟頫这首当仁不让位列第一。云雾润蒸华不住,波涛声震大明湖,此诗问世后再无继者。
当然,如果既有意境创造又合乎格律更好。
首先你要知道格律了解格律的,等你能熟练的运用格律了才能把意境带进去。格律是写诗的基础,你连基础都没打好就惦记着意境?很多古诗没有格律但是意境很美,可是你看看那些诗人是不懂格律的吗?所以意境虽然更重要但是它的层次更高,想追求意境没问题,为了已经放弃格律也没问题,但是请先把基础打好,先把格律学好。有的人不会就是不会,不懂学就是,别没会走先惦记跑,然后找个格律没有意境重要当借口。
形式为内容服务。古人为什么要用格律来规范内容呢?格律是韵律是音节,通过节奏更好的表达内容。可归根到底是为内容服务,格律也在不断变化,古人也在改良,从古体诗到近体到现代诗,词也是一样,并且从古五音到现在的七音阶都在变化,最重要的是古时读音和现在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形式是否要严格遵守各随所好,但不要学明清所谓大家强加于人以绳索,反不如古人乎?
对于古代诗词而言,明显格律要重于意境,甚至为了对仗工整会出现为了押韵破坏意境的情况,比如两汉时期的《行行重行行》的最后一句“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明显就是为了凑这个韵脚而破坏了之前创造的诗歌意境。但是对于现代诗歌而言,由于不需要遵循严格的对仗要求,因此诗人本身要表达的意境远远重于格律。
诗如不是格律诗的话只要遵循一般诗的规则即可,字数(三言、四言、五言、七言等),押韵(一般偶句押韵)。如注明是格律诗的话,五言还是七言,五绝还是七绝,是绝句还是律诗,还有平仄、对仗、押韵, 都应该合辙。如果是写词,必须按照词牌的格律来填写,写词又叫“填词”。
格律也不是法律。何来严格遵循?不遵循格律的诗早就存在了。没人不让你写。
格律诗有独特的程式化的美感。程式当然是一种约束,而程式也保护了独特的美,喜欢写格律诗的人不会绝迹。程式也让格律诗有了明确的共同规范,反而便于评判交流,形成较大的作者读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