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案例 也只是对有钱的才会这样。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我现在也是取保候审快一年了,今天接到电话说案子到检察院公诉科了,把对方打了轻伤一级,双方商量够赔偿了两万五给对方,拿了对方的谅解书,但是还有两万五没给,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判实刑,心惊胆战的,哎,有这种经历的朋友或者懂法的朋友可不可以告诉一下我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
取保候审:意思是在有保的情况下等待判决。结果是不一定的,要看法官量刑。不过一般情况下能够取保候审,情节都不会很严重。能够取保候审基本上没有实刑。除非有新证据补充进来,达到实证量刑。
一般情况肯定是会的,因为开庭前必须收监,进看守所的基本都是公诉刑事案件,开庭时不可能让你自己去上庭吧?必须由看守所押解到法庭,取保候审只是变更拘押的方式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