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如果是社区和街道办主观上想成立,主动出来协调小区业主和物业的工作,成立豆非常简单和快!反之,如果前期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不想成立,社区和街道办的主观上无意积极支持成立业委会,那成立业委会豆是困难重重!时间会拖很久!收集资料耗时间,资料收齐了交社区和街道办审核又要很久!审核通过后,小区公示,社区办事处确定筹备组人员,在公示,筹备组人员确定后,成立筹备组,筹备组之后的工作又拖起,等开业主大会,时间之长得等,其中的利益关糸懂的,在这之中,困难之多难以想像,物业开发商如果把组织者和筹备组人员中的主心骨及社区办事处人员协调好了的话,豆会不了了之,即程序不达规定,人数不够等诸多理由,最后难以成立!这就是黑多小区先搞得轰轰烈烈,最后都流产的因素!只有少数能成立业委会,都不保证选的业委会成员素质了!
小区交付使用时就有前期物业,物业总公司对进驻小区的物业部就会进行财务包干,那么小区物业的承包人就会一方面人为的去减少开支,一方便就侵犯业主的权益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小区业委会从选举到产生比选人民代表都麻烦,即使选出业委会也只是个没有明确法律地位的机构,所以,全国各省市但凡有小区的地方都有物业欺凌业主,损害业主的现象。
业主委员会是个难于作为的机构,左不能抗衡物业,右不能得罪业主,上没有谁给它撑腰,下没有人帮其抓落实。如果物业归社区管理就理顺了,既不需要物业公司,又不需要业主委员会,按照居民自治章程开展管理工作就可以了。在这个问题上,党委政府应该重视研究了,办好这件事就是真正关注民意,关心民生!
我曾是业委会副主任,只因想依法为业主维权,遭遇业委会罢免副主任一责,他们没权罢免我业委会委员资格,却有权将我排挤在业委会大门外,依法维权真难,为小区业主维权更难!依法维权是个美丽的梦,希望有一天美梦成真!为梦一生!
社区直接统筹管理,才是未来构建和谐社区的必经之路!也是未来小区管理的大势所趋!呼吁,街道社区早点把辖区物业小公司黑公司都统一撤换,由街道社区进行直接管控!!!
身有感触,我帮业主维权,就让物业不满,买通街道,要开业主大会了就不让开,说:"会议推迟,什么时间开另行通知"。是成立业委会还是成立物业委员会,太黑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