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钻戒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和钻戒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是不需要归还的。
我根本就觉得彩礼钻戒就是陋习,男女平等,这种强制行为根本就有问题,俩人共筑幸福家庭才是正道。女孩肯定会说没有物质基础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可是物质基础她绝对自己不提供,所以她嘴里喊着对自己不利事情的平等,却要求着对自己有利的特权。
真希望国家能够针对现在的女人,好多女人现在婚还没离就和别人同居了什么的?要么就丢下丈夫和孩子?现在的女人越离越富?男人是越离越穷,现如今女性的社会越来越高。思想也变了。年龄不管有多大,反正有人要。什么抛夫弃子的?还借口理由一大堆。
现在的婚姻法无视妇女本是弱者。我看应该将女人冒着生命危险生孩子男方该付多少钱写进婚姻法里。女人为了保护自己也应该在婚前与男方签协议,怀孕时得多少钱,生一个孩子得多少钱,生两个得多少钱。不付钱就不生!女人是不是应该这样保护自己呢?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这完全就是个人财产了,不必归还。
其实我感觉,还是看那方毁约,这就跟下订单一样,戒指跟礼金属于预付款,如果男方毁约,那么这些没了,当然也可以协商,例如女方做了出格的事,并且有重大隐瞒,如果女方毁约,那么这些要女方承担,要不然女方收了礼品金钱就毁约,对男方太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