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遵循社会演变的规律,传统节日的变化只能是程度上的,或者是形式的变化,人们追求生活和谐、闲适,以及满足精神需要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因此我们可以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待节日地位变化,但不能用来说明我们必须抛弃传统的理由。
它不可避免就会因为时间保证的短缺而受到冲击,因此,以立法的形式,将中国一些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全部或大部,从单纯的民间节日形式上升为假期保护的国家节日。
当前,与传统社会人们有着大量闲暇时间不同,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方式和科层制管理方式日益普及、社会生活实现规范化和理智化之后,传统节日如没有相应的国家立法形式予以保护。
我们的生活节奏不再是依靠观测太阳方位来确定,我们的时间计量依靠物理结构的钟表。因此,传统节日在现代生活中实在的辅助意义已明显消退,传统节日的地位下降,可以理解。
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特别是引进西方历法体系之后,我们的主要生活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文化转型,由传统的农业社会时间体系进入现代工业文明的时间体系。
传统节日在传统社会是重要的时间标志,它与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人们依照传统的农时在其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岁时节日,安排一年四季的物质与精神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