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刑。火刑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源于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
我觉得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酷刑。需要把人身上的肉一块儿一块儿都刮下来。很痛苦。
宫刑。残害男性生殖器官,司马迁任太史令时,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被后世尊称为太史公的他受宫刑后仍奋发著书,如果没有遭受宫刑,他也许会活得更好。
仗刑。也就是打板子。在打板之前。要把犯人的裤子脱下来。再打。一般人扛不过20板,起到了肉体的伤害,还有精神的伤害。给犯人。一种羞耻。女人也女人也同样。让你痛不欲生。
倒点天灯,用油浸泡的棉布包裹,把人倒立从上面点燃。人一时半刻不会死,会嚎个半天再哏哏半天,燃到腰部就挂了。当时董卓就是用这招把汉朝官员给镇住的。
我觉得古代的许多刑法都比较疼,甚至可以说,惨绝人寰,就像千刀万剐、五马分尸、蒸人,都是让人毛骨悚然,更别提那些夹棍,针扎指头,数不胜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