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生还是不生,都是个人和家庭的自由。我们可以通过宣传鼓励生育,也可以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生育,但不能以“设立生育基金”之名对不生或少生家庭行惩罚之实。
这是不合理的,是否要小孩这是每个人作出的人生规划,是每个人的自由,不应该提升到这种纳税层面的社会责任上。而且有的成为丁克并不是思想上想成为,而是身体不允许才造成的。
在高科技时代,人口大国对抗老龄化的正确方向应是实实在在地办好教育,加强科研,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不是简单地鼓励生育,以人海战术为锦囊妙计。
交生育基金和对丁克收税的这个提议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对自己以后生活的决定的权利,不应该让他们为这种决定来去做一些社会的责任。
生小孩是我们自己对以后生活的规划,生于不生,决定权是在我们自己手里,以后的生活还是我们自己负责,这种缴费肯定不合理。
这个不合理,毕竟生育还有事生几个孩子是人家自己的事儿,国家可以提倡生孩子,但不能为了让人家生孩子而向人家征收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