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女生,她呢,并不喜欢我可是也不讨厌我,就这样我们两个一直处于朋友关系,我想着,不能就这样做朋友做一辈子吧,然后各种各样的节日情人节了,这节那节的,发短信,厚脸皮的去要求人家出去吃饭,出去看电影,出去玩,找机会,两个人一起相处,反正就处处找机会,有什么事儿抢着帮忙,今天wx上早起加早安,晚上叫晚安,记得按时吃饭,记得按时喝水,时时刻刻表现的心里有她,每天都会发个几块钱的小红包,每天有联系。慢慢的,她就被我打动了,然后我俩愉快的在一起了。
就是慢慢的接触,有时间了就去找她,虽然她讨厌我,烦我,但是我就要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的去找她,找一些共同话题。物极必反,经过长时间一段相处,她觉得我这个人挺烦人的,这时候我已经成功了百分之六十了。因为如果她觉得自己特别烦的话,至少心里面有我这么一个人了,这么一个人的影子了。个人不喜欢一个人,还有排斥一个人,是因为对这个人不了解,如果接触多了就会了解,慢慢接触多了,她就对我有了改观,我俩就在一起了。
上大学的时候追一个学长,为了有机会接触他,费尽周折挤进了他所在的学生会部门,每天屁颠的给他当小秘书,虽然一开始他非常嫌弃我,觉得我笨,于是工作上所有他不满意的地方我都认真改到他满意为止,后来他大四了,退出了学生会,我成了他的继任者和女朋友。
我们是一个球队的,一开始她有对象,我就一直默默关心她,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后来她分手了,我就继续追她,我俩的队服都是一样的号码,每天晚上送她回寝室,她考研的时候天天给她送饭,两年,她终于答应我了。
每天在他面前刷存在感,不管对我什么态度都笑嘻嘻的陪着他,时间久了他这个大冰块也被我给捂化了。
死缠烂打,慢慢的打动他,对他的生活环境进行渗透,让他适应我的存在,然后就跟我在一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