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中就开始喜欢一个女孩子,直到如今我大学毕业。 为了让自己能和她有话聊,看了好多她可能喜欢的书,听了无数她可能喜欢的歌,几乎刷完她喜欢的电影类型,做了好多她不知道的事情。当然了,剧情总是狗血的,表白失败了,虽然她表示也挺喜欢我的,但她还是选择了别人。我只是个最佳蓝颜,这大概就是备胎吧。可是并没有后悔,我觉得那段时光是我最积极最乐观最有活力的日子,我拼命去改变自己的坏习惯,去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虽然我觉得那段时间是我成年来智商最低的时候)。即使让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即使自己都觉得自己贱格到家了,可是从未后悔过,因为和她在一起共度过的时光,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掉的美好记忆。
因为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因为他总是给你希望,因为自己总是抱有那么一丝丝的希望。在一次旅途中认识的,一见钟情,加了微信回来后聊了三次,表白,他同意说试试,还说过几天请我吃饭,激动得一晚没睡着,早上起来翻看聊天记录,发现他说他挺纠结的,问为什么,他说前一阵子他喜欢的女生分手了,所以在一起试试的事暂且搁浅,后来邀请他短途旅行,俩人一起去了,回来后的记忆消失。从某一天开始他天天找我聊天,俩人保持一周出去玩一次的频率,持续了三个月。然后放寒假,他一个寒假没联系我,回学校的前一天又联系我了。新学期第一个周末在公园坐了一下午聊了一下午的天,那是最后一次见面。后来我删了他微信至此再也没联系。
想起了《小王子》,爱情原来可以是这样的温柔。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毫无意义,可是麦田的颜色像极了你美丽的金发而变得可爱。 如果有一天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变得阳光欢呼雀跃起来,我能辩出你的脚步声,欢喜的等待你的到来。若你走了,至少我还拥有麦田的颜色,风吹麦浪的声音。所有与你联系得上的事物,因为认识了你,而变得特别。正是因为日夜浇灌那一朵玫瑰花费了心力,才使它对我而言变得弥足珍贵。
没有回报的投入是不存在的,备胎在为女神付出的时候,也收获了心理的满足,就是感动自己,觉得自己哇好真情真是个好男人女生应该喜欢我啊。但是,这并没有软用。对,那些和我一样喜欢感动自己的男孩子们要记住,感动自己是没有用的,要学会理解女生的心思,即使心理体验可能不怎么好,你对她好,要对她说,不然也只有你自己知道,别人不容易感受的到,毕竟这个世界只有失去了人才会学会珍惜。
现在有太多的人,用功利和得失来判断事情的好坏,这种舆论的升级,甚至导致很多一心爱着别人的人也开始自我嘲讽,自我贬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不是所有爱情都是天造地设百年好合的,不是所有爱情都能得到回应的,我爱一个人,我享受爱她的感觉,我觉得我过的要比那些站在旁边笑话我的坚持、只知道计算得失的人要快乐得多。
其实应该说是喜欢那种对爱情义无反顾的奉献精神,至于那个人是谁真的无所谓,可能是你年幼的时候欣赏的某个人,但是多年后你把喜欢她当成了一种信仰,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这份信仰,这份坚持,你只不过是喜欢自己的信仰,和喜欢自己的坚持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