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财需要还,但是礼物不需要还。
两个人恋爱的时候,十分甜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正常的事情。所以金钱上可能也会混合在一起,一起花钱。如果两个人最后分开了,能算清的钱最好还是算清一下。因为不想亏钱彼此,每个人赚钱都不容易。而且如果某一方花的钱太多,会造成对方自己亏本了的感觉。既然在一起的时候甜蜜,分开了也不要做仇人。清算一下两个人在一起的大支出,拿东西的人就给另一方部分钱作为补偿。
这样做也为了以后可以没有争执。以后两个人可能都会遇到自己的伴侣,如果自己的伴侣知道自己在这段恋爱中付出太多金钱,可能会有看法。让这段感情少一些金钱的牵扯,更多的回归感情本身,以后回忆起来都是美好的。
至于礼物,我认为不需要归还。礼物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互相送给对方的。这是两个人甘愿为对方花费的, 也是回忆的一部分。如果把礼物都归还了,是不是说明两个人情同陌路呢?但是两个人毕竟曾经相爱过,这样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又有什么必要呢?
即使分开了,两个人曾经也是美好的。那些礼物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以后可能还会拿出来看一下,回忆一下这段感情。也许分手后的两个人还能成为普通朋友,也许两个人还能再续前缘。无论如何,礼物都没有归还的毕业。
就让礼物单纯只是成为恋爱的一个见证者,是曾经的这段恋情的一个象征。分手了,两个人彼此打包好自己收到的礼物,分好钱财,说声再见就好。
关于这个话题,持不同意见的人有很多。有的人是赞同归还,但有的人觉得,送出去的礼物就不应该再要回来。我倒觉得应该分情况,如果是一些小礼品不要也罢。但如果是一笔数目不小的一笔金钱,我觉得还是应该归还给对方。毕竟恋爱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那要看数额的大小礼物的名贵来决定了。如果恋爱期间对方送给了你一个房子,前提是你们俩要结婚,现在分手了,我认为这就应该算清楚。应该还给别人。除非是他先劈的腿,你是无辜的无过错方。
我觉得这个还是要分情况的吧,如果金额较大,我认为分手了之后就应该归还给别人,如果平时的细细碎碎的支出和小礼物我认为没必要分的这么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