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农村晚上一般从8:00开始入睡到第二天7:00左右,足足有11个小时。可见农村睡眠时间比大城市多得多,都知道睡眠对健康影响很大。待在城市里的人,虽然表面看上去光鲜亮丽,干净整洁。但你注意待在农村里的人的眼神和发质,你就会发现,他们眼神一般都比我们清澈,头发都比我们乌黑,这就是健康的一大指标。所以我想说的是,从农村到大城市后我的变化是,出现白头发了,眼睛更无神了,睡眠更加欠缺了,虽然见识长进了,但真的过得更累了!
大城市如同一座繁华围城。这些悬浮在大城市边上的无脚鸟,在初来乍到时无一不带有雄鹰式的梦想,如同大卫·尼克斯在《一天》之中描述的爱玛:“她一度觉得自己可以征服伦敦。想象自己周旋于文学沙龙、政治斗争、激奋的政党之中,在泰晤士堤岸上演苦乐交集的罗曼史。组建乐团、摄制短片、写小说。”然而两年过去,文稿依旧那样薄,打工的餐厅依旧那么脏乱油腻,“这座城市已然把她打败。就好比在人头攒动的派对上,没人注意过她的到来和离去。”
年幼时家里想吃一餐肉都为难。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年技校,学的计算机文秘类。16岁跟随收费招工的人出来深圳,进了一家2000人左右的工厂,没日没夜的开始了流水线生活,一年多的时间帮着家里木房换砖房,家里稍微宽裕点的时候就开始了走走停停的换工作了,在一个工厂里从流水工做到了文员,终于轻松点了。离职后就结婚,开一个加工小作坊,慢慢扩大成小工厂,努力维持生存,想赚钱不容易。
到城市去,从来不是这几年才冒出来的新鲜想法,60年代抑或更早出生的农村人们,大概不会忘记“我要往城里去,我要吃商品粮”的口号。然而他们大概也不会想到,当今的中国,无数的年轻人也在追随着他们的步伐,在迈进城市,不过与父辈们不同的是,新新人类们不再满足于一般的小城,他们要去的是这个国家最重要、最最发达的那几个城市,去那里,寻找属于他们这一代的未来。
那个时候和老婆在一起结婚的时候是没有一分钱的,然后为了给丈母娘彩礼钱。也欠了一屁股债。后来只能和老婆一起去城里打工。早期的农民工我一直称之为候鸟型农民工,因为他们多数还是农民出身,有着自己的农业生产技能。他们在农闲的时候外出打工,在农忙的时候回乡务农,就像候鸟一样反复迁徙,这种农民工是候鸟式的农民工。
由于这种财富赚取速度的极差,让大量的青壮年会选择外出,进入城市赚取,农民子女也都愿意留在城市工作。即使是部分所谓返乡创业的人群,除了少量的农业资本聚集者之外,大量的人基本上也都是处于在城市混不下去的人。由于人口的大量流出,甚至没有回流的趋势,农村经济的衰败正在成为不可避免的大概率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