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强盗逻辑,往往都是颠倒黑白。思考问题时,他们有意的让自己忘记事件的本质,模糊问题的根源。以至于很多时候,把受害者说成是施害者。这种思考方式的人,不在于他们有多傻,更可能源于他们的人格缺陷。这种类型的思辨方式是常见的,多见于老师、家长、领导。他们的一大共同点,就是思辨的时候,喜欢架空思考。
版权属于我,这个idea是我提出的这就是我的厉害之处,而你盗用我的idea回头说我做的不好,那你倒是提出一个新的idea来证明你厉害而不是用我的,这不是正好说明了我的idea好,所以你费尽心机的来盗版。
这个人的逻辑类似于“受害者必然有错”,通俗的来说就是“你穿的这么暴露不强奸你强奸谁啊”。所以在他眼里,被盗版是因为做的不好(穿的暴露),如果你做好了(穿的整洁),别人就不会盗版你(强奸你)。
错了就是错了,不要偷换概念,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别人做的不好,轮得到你来盗版?盗版的就别原作好了?盗版跟偷东西有什么区别?拿别人的劳动成果,坐享其成,却还要反咬一口。
你说服不了一个费劲心机狡辩的人。即使是已经做到最好,他也可以说你名字取错了,颜色弄错了,影响到了他付费的心情。人家就是在找借口,不讲逻辑,还有什么好反驳的?
流氓逻辑,凭什么做得好就一定赚到不怕被盗版?为什么要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