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安乐死的相关规定,我认为是很有必要的
第一,出台安乐死的相关规定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一直没有实行安乐死,是因为对于该制度没有做到完善的程度,而且在实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面对着日益发展的社会出台安乐死的相关规定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而在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实行了安乐死的这一项规定,相比之下安乐死的这一政策推出能够带来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但必须是在制度相对完善的情况下才能够推广到社会。
第二,安乐死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
人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是自然规律,而一些人选择安乐死在最大的程度上也能够减少身体上带来的痛苦。抛开人们旧有的观念选择安乐死也是对待病人最大的一种尊重,在病人生命垂危之际当一些医疗器材插入到身体内时,对于病人的痛苦并不能减少,而且靠着一些医疗设施维持的生命使病人也得不到尊重。选择以一种比较平和的方式结束生命可以减少因为病魔而带来的疼痛感,保证身体的完整性。所以安乐死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病人的一种尊重,是一种人性的进步也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
第三,安乐死政策出台在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这一政策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家庭的负担,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家庭面临着高昂的医疗费无力支付使家庭情况雪上加霜。而安乐死的相关规定的出台对于家庭来说能够减少一定的支出。除此之外,对于一些家庭来说精神上也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和。家中有病人的情况下生活上不仅会背负一定的经济压力,而且在精神上也需要承担一定的压力。而安乐死是让病人没有痛苦的离开这个世界,是一种自愿的做法,在内心上也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和。
当前人们对于安乐死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是认同安乐死的,另一种则是不支持安乐死的,我个人其实是比较支持安乐死这种死法的。
1、安乐死可以减少人们的痛苦。
安乐死对一些人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比如说身患不治之症的人,一般身患重病的人身体上的痛苦会很大, 有时候能疼的睡不着觉,而且每天都要花费很多的钱去住院,开药,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去自己选择安乐死,我也觉得与其这样痛苦的活着还不如早早安乐死了,没有痛苦的死去,就像睡着了一样,所以在我看来,安乐死对特殊人群会有一定的作用。
我就经常想着以后我们国家允许安乐死了,我就等七八十了,身体机能已经退化的没法顾住自己了,就去给自己安乐死了,不然天天啥都不能干,只能跟瘫痪了一样在床上躺着,没意思,而且我也不是什么有钱人,活着还会浪费子女的时间和钱财,我现在是看的很开,早死早超生,十八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
2、安乐死和我国法律相违背。
我们国家现在都没有安乐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原因就是安乐死和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并且一旦允许了安乐死,把安乐死进行合法化,那么很难保证一部分人不会滥用,比如说一些富翁,非常有钱,但是患了重病,像植物人一样在哪儿躺着,家里人懒得照顾又眼馋财产,找个医生把他给安乐死了,这其实就是谋杀了。如果安乐死真的合法合规了,那么以后一些年轻人压力太大了,去安乐死了,怎么办?现在没有安乐死的政策,很多人又不愿意去自杀,所以即使年轻人压力大也会扛着,而不会选择去死。
3、如果真想要安乐死合法化,那么要制定很多的规则。
虽然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安乐死,但是在一些西方国家,安乐死已经是合法合规了的,如果我们国家某一天允许安乐死了,那也会是在一些规则的约束下进行的,比如说60岁、70岁以下的健康人不允许安乐死,只有身患重病或者年纪太高的人才允许安乐死,如果家人擅自将亲人安乐死的话会面临惩罚等等,如果允许安乐死却没有约束,那社会可能真就乱套了。
我觉得一些人愿意去安乐死是一种勇气,他们敢于直面死亡,不惧死亡,另一部分人拒绝安乐死,表明他们还是很珍惜自己的生命的,特别是一些身患重病的人,还不愿意去安乐死,与病魔顽强斗争,也是非常伟大的,安乐死是一个理智与情感博弈的过程,一些人有很多留恋,所以宁愿痛苦也不愿意安乐死,一些人留恋比较少,或者没有,直接就安乐死解脱了。
安乐死相关政策如果出台的话,我会支持的,因为我觉得如果自己以后老了,没有动手能力了,天天在床上 躺着消磨时间,还不如早点安乐死了,我不希望以后自己以后一天天的躺床上,我们国家如果想让安乐死合法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相关的弊端还是需要考虑如何解决的。
我觉得相当有必要的,安乐死是特别自然的。所以应该有一定的法规限制,安乐死就是特别容易。
如果出于人道主义,可以!但也许更应该加强医德管理和安乐死标准加以监管!要在自愿和严格的标准下实施,不然就会造成医生失职和滥用标准的现象,也就失去了救死扶伤的意义,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坚决反对使用安乐死,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你本来有机会多活几年,但是有人为了个人或集体利益让你安乐死。
我认为出台安乐死相关的政策很有必要,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如得了绝症或老了不能自理了在最痛苦时还是有尊严的安乐死为好,这样可减少自己的痛苦及子女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