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如果在公众场所的话这个是应该被拆除掉的,因为这是属于小区居民共同享有的,如果因为某一个人建造了花园,这就是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虽然这个花园会让小区变得更加的漂亮,但是占用公共区域本身就是不被允许的事情。
小区业主私自建造花园是属于典型的违建,应该被拆除,试想一下,你花钱买一套房子,别人花钱买一套,人人都这样自己想怎么建造自己的花园就建造,那够吗?所以辖区的城建执法部门是有义务予以阻止并强令其恢复原样的。
如果业主的房子带有后院,只是在自家打造花园的话,不应该被拆除的,这毕竟属于业主自人的私人财产。如果业主是在公用部位或者绿化带里面建造花园,那就应该拆除了。这不符合小区的设计,也不符合小区整体业主的利益。
如果这个地域是这位业主的,他是有权利决定如何做的,建花园这个想法是很不错的,可以让同小区的人异同观赏,也可以美化小区环境。
不过可不能对他人造成印象,否则建造花园就成了他人的累赘了便没必要建了。
我个人觉得如果在小区中业主建造的花园,影响了别人正常的使用,对公路进行的影响,就必须要拆除,如果业主签证的花园,为了物业还有园林做出的贡献就可以留下这种事情,主要还是看他对于别人有没有影响。
肯定是需要被拆除的,因为小区里的绿地是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如果今天这家建个花园儿,明天那家建个绿地,后天那家建个广场,那整个小区的最初的景观绿化设计无疑会被破坏,反而不利于大家的出行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