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参加一个国际交流项目。父母的意思是让我去米国,可是参加完选拔营之后,觉得我对米国这个很多很多人想去的地方并没有感觉,于是就自己把志愿改成了欧洲十字路口国。如果没有改,很可能回国会继续去米国留学,甚至读个研。不过现在掌握一门逼格很高的荷兰语。在那个国际交流组织中担任了很多年的志愿者。梦想也跟此交流组织有关。至今觉得当初的这个决定是对的,不后悔。
在大一做物理实验的时候要了一个女生的电话。然后是五个月的喜忧参半和直到现在的难受,如果我没有要那个电话。我真的觉得我的大学会不同,不过她也教会我很多,现在看的越来越开,想做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找个好姑娘,然后忘了她。爱是相互吸引,而不是互相妥协与忍让。
大一晚自习的时候,在看书,一抬头看到了我现在的女朋友,心理活动是,我靠,好漂亮,美女啊。然后下了决定我要追她。自此,我所有美好的优点都因她而起,不论是学习还是工作,深深的意识到没有她,就不会有现在的我,这个可能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对的决定了。
高考失利了,我并没有选择复读,而是去了北京打拼,通过自己三年的努力,我开了一家美甲店,现在生意特别的火爆,真的是这个决定改变了我的一生啊。
因为大雪,错过了托福大班,去上了VIP小班,至今没忘当年多土的自己夹杂在一群光鲜的二代中。立志出国。现在我在波士顿,虽然很苦,不忘初衷。
刚上班的时候朋友说有个叫猫眼看人的网站你要不要看。我说好啊反正无聊得很。结果我没日没夜的看,一边看一边哭,眼泪哭干以后就辞职出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