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在所属的卫生监督部门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生产经营地面积、主要生产加工用设施及卫生设施、设备名称及型号。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食品生产者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卫生质量标准、试产样品卫生检验结果以及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基本卫生、设施要求: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10米以上。
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平方米、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厨房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餐饮企业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餐饮企业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所申请受理,接着要让餐馆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卫生知识 培训。在检查和培训合格的前提下,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卫生设施是否完备,主要指消毒、清洗 设施;二是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面积比例是否达到。不同地段的餐馆,比例要求会不一样,事先咨询还是必要的。一般情况下先工商执照,再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果店经营范围中包含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项目,那你就应该先到工商局做一个名称登记,拿到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之后,去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拿到卫生许可证之后,再回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术语讲,这里的“卫生许可证”叫做“前置手续”,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应该取得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
卫生许可证,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开饭店需要先办理卫生许可证,准确的说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因为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食品卫生法》废止,卫生许可证已经成为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