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心血来潮,在宿舍开小卖部,没想到越做越大,准备升级为水果店,但校卫队眼红我的生意,要插一脚分红,刚开始没正眼瞧上他们,我在学校也还有点……,直接怼了他们,没想到那些家伙还是有点实力的,联合学生会,宿管,保安的人把我宿舍给抄了,还要抓我的人。幸好我跑得机灵,一个人在江边公园待了一晚,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晓得了我的号码,晚上保卫科长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明天中午之前见不到我,这学校你也就不用回了,当时我一想算了,怼他们也不是个办法,早上跑回去到老师那里认了个错,小卖部也全请同学们吃了,就这样了。
大一参加了院内学生会实践部门。一旦有大活动就需要我们去外面找人赞助我们的活动,一般不要钱,就是让赞助商给我们一些物品当作奖品。刚开始以为拉下的赞助是都要送出去的。后来才发现拉下的赞助先是部门内部分一下,而我在部门内部不怎么说话,想要的东西可能拿不到手,于是我就拉赞助的时候问赞助商要了一个我一直想要的耳机,上交的时候没有上报
我在大学干过见不到人的事情,就是快毕业呀,大家都在对心爱的女生表白,我一直喜欢一个女生,不敢和她表白,我就写了一封信给她,开始她拒绝了我,我心里难受,就知道她喜欢另一个人男生,我偷偷的用这样男生的名义给她捎了一封信,约她在什么地方见面,看到她一直等的一瞬间我特别的后悔,我不应该这样欺骗她,可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她已经在等了。
我觉得我在大学干过最见不得的人的事情就是有一次我们放寒假,然后大家都离开了学校,只有我自己在学校,我是最后一个走的,可是我走的时候却忘记了把钥匙带走,最后导致我们的门锁锁上了,幸好大学回来之后是我第一个回来的,我找了开锁的,把锁都开开,但是这件事我却不敢让身边的同学知道,因为我怕他们嘲笑我。
说实话,我在大学唯一干过见不得人的事就是考试打小抄,当时真的没办法了,时间也不够复习了,才想到打小抄这个方法的;考试时候紧张得要命,心扑通扑通狂跳,手抖是抖的,生怕被老师发现,所幸终于结束了;干偷鸡摸狗的事,心里肯定会不安的,避免不了的,所以老老实实正正直直做事才是最好的。
记得上大一的时候,有一天晚自习放学,我指着楼道口的声控灯说:我的一个屁可以把灯给震亮了。
当大家半信半疑的时候,我酝酿了五秒钟,只听见一声巨响,灯真的亮了,当他们想要献出膝盖时,我一溜烟跑回了宿舍。
其实谁也不知道,当她们入睡后,我偷偷的在卫生间洗裤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