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获得无公害蔬菜认证,必须先获得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证书。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申请产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产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产地环境状况说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逐级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推荐意见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产地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参加的检查组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产地环境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然后出具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分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申请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检验和环境现状评价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评审,符合颁证条件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按照本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材料上报后,各环节的审查、检查和终审不符合要求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获得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生产基地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2.蔬菜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蔬菜的质量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4.无公害蔬菜必须经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委托的检测机构检验认定。
凡具备无公害蔬菜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当地区县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申请无公害蔬菜生产许可证书和标志,并提交下列材料:1.无公害蔬菜生产申请书;2.申请单位或个人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有产品商标的,提交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4.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县区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负责当地无公害蔬菜的申请受理,在接受申请后,应派至少两名专职人员对申报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状况、生产情况等)进行考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连同有关申报材料报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县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委托检测机构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生产基地生态环境和申报产品按无公害蔬菜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无公害蔬菜有关规定的,上报市无公害蔬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无公害蔬菜需要在当地的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申请《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证书》。获得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生产基地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蔬菜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蔬菜的质量必须符《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无公害蔬菜必须经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委托的检测机构检验认定。只要有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就可以了。如果一定要鉴定,那就在有证书的基础上,按照无公害蔬菜标准去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