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并不能代表公平公正,在为人处事方面,要有自己的底线。一旦接了案子,就应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为当事人出谋划策须合法,不伪造证据。我觉得无论是律师,还是公、检、法的专业人员,在办理各自的案件时,不应当带有太感性的东西。无论是哪一边的当事人,都只会讲对自己有利的事,不利的都不会说,这需要代理律师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对当事人不要做对案子结果的倾向性承诺,只客观分析现有证据。说实在的,网上那些“为坏人辩护就是只重钱财的律师”的论调,实在不敢恭维。在法院判决前,谁好谁坏只是凭个“理”,并不是凭“法”,法未判决前对律师来说,没有好坏,只有当事人。
律师是从法律角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作为律师自身则更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尤其是我们自身的《律师法》,更是要熟悉掌握,牢记于心,尤其是对于明确规定的违纪行为更是不可为,比如公民代理、实习律师私自接收办理案件、不开发票、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尤其是朋友帮忙代理)、越权代理、无权代理、代理不尽职、通过自媒体发布不良言论等。
及时调节心态,忘记过去、聚焦未来、专注于不断地进步。无论我们上一个纠纷处理的结果如何,在我们及时对过去的事情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之后,过去的要让他过去,我们要想着怎么在过去中提升自己的现状,而非陷于过去不自拔,从而影响我们的自信。为此我们必须及时扫除心理障碍,不断提高自己的良好心理素质。
无论如何,都要在心中有一盏指明灯,指引我们如何去做一名合格的律师。这是我们应该树立的正确的价值观,做律师不应成为百姓口中所述的谁给钱就替谁说话的刽子手,无论怎样,我们心中必须忠诚于法律,在法律范围这个大原则下,去做一名能够赢得信任与尊重的合格律师。
称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作为律师就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时候甚至会利用法律漏洞打擦边球为当事人辩护,哪怕当事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广义上作为律师得做到有法必依,维护法律,心中有良知,不能光认钱,必须有自己的底线。
一个律师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要清楚自己是为当事人辩护。要外表圆滑事故但是内心有分寸,心存方正。而且一个律师一定要遵纪守法,做好带头作用。也可以积极给身边人普法,为法制建设献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