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医学久了,我越发觉得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我留恋这个世界。如果我死了,我的眼睛还能在别人的身上看到我爱的人,看到那么多我已经无法参与的精彩。我的心脏,肺,肾,肝,等等,只要能用的器官,依然还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代替我活着。可以让失明的人看到色彩和阳光,可以成为好多个濒死的人最后的稻草。我现在光是想想,我都觉得好神奇。
我会,这是一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善举,救人的同时,也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器官是一种成人之美的的美德。如果遭遇意外,我会选择捐献自己的器官。人生于尘土,归于尘土,离开之后就会回归到自己最原始的样子。捐献器官不但可以帮助别人还能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延伸,让自己的生命在别人的身上得到延续,何乐而不为之呢?
死亡是又一个轮回,在我死去时如果在这个轮回里我还有依稀用处我当然愿意。因为这个决定可以让另一个生命或者几个生命都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就像眼角膜,即使不是在我身体里但它依然能注视这世界的美好。想想都很神奇,很奇妙。
会的 ,这是正常的 。我的毕生心愿即是, 在老去的那一天不劳累子女 ,俩人一起畅游天下 ,死去的时候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研究机构, 看有什么能用的 ,剩下的火化 ,骨灰撒入江河湖海。
愿意 ,因为可以帮助需要的人, 我们是学过一些科目的了, 我不想用太多的语言来解释, 这个时代已经脱离了, 那个肆意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