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只要当事人不介意他们的隐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可以接受。感情毕竟是他们的事,只要不损害社会大众,就可以对这种行为表示支持。
我觉得可以接受,但是我自己不会这么做,因为我比较传统,在大庭广众之下还不能这么开放。
我觉得现在的社会恋爱自由,人们也越来越开放,大胆表示爱的行为也可以被人们广泛接受。
我觉得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健康,不分场合秀恩爱的行为不应该继续被人们所纵容。
我不赞同也不反对,如果没有影响到我的生活,我觉得这是别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
我不支持这种行为,因为可能会影响到过路的人,引起别人的不适,造成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