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网上有不少介绍的,主要是从心理学层面论述了需要的不同分类及层次。意思是人的需要也在发展,低层需要满足后会追求更高层需要的满足,其中,个体自我实现是最高需要。而不同层次需要如何满足,发生矛盾怎么办,或者,满足这些需要的条件丧失后,人会怎样,并没提。“不食嗟来之食”,属于原有生存条件丧失后的表现问题。这人本来境况应还不错,属于各种需要能得到满足团体,否则,不会长这么大,到这种地步了,还要自尊。不幸遭灾遇难,看不惯世态炎凉,竟至悲愤饿死。
接受嗟来之食并没有必要非得将尊严提升到最大。毕竟在无法延续下去的情况下,最后也仅有一个倔强换来的尊严。当然这是不带有恶意的施舍,大可当作是借个人情来延续发展,改日再还这雪中送炭。但是,若这是裹着蜜糖的砒霜,包含了深深的恶意,便万万不可接受。一来将对自身尊严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二来让奸人落下话柄日后免不了任其嘲弄。再者,得此相助也难以提起胸膛,信心会遭受到挫败。当然接受不接受和接受后的心态取决于个人。但最重要一点是不要过分将尊严放大。
马斯洛的理论主要是指长期性的状态对人格的影响,而非临时性的。一个总是吃饱喝足的人对暂时的饥饿产生的恐惧感很小,确实能趁着一时冲动在短时间内作出殉道行为。但这种状态如果持续较长时间,他的意志就会渐渐消磨殆尽,最后还是选择先照顾肚子。如果你能维持这个不受嗟来之食人的生命,同时让他一直饿着,说不定就可以做到让他吃东西了。类似的还有陶渊明说不为五斗米折腰,结果后来太穷了,就去向邻里讨饭。热血上头可以保得住一时,但是保不住一世。
不受嗟来之食前面还有话,志者不饮盗泉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都是有志有廉的人,做到洁身自好,与马斯洛原理不发生矛盾。马斯洛原理从物质到精神上提高人的需求,人的精神文明程度提高,自我需求实现,其中有尊严一项。达到的自我需求满足,物质富足,精神上达到高度,是应该没有不法之事在内。是一个人用堂堂正正的努力获得,实现内心的自我满足,在人群中赢得地位与别人的尊敬。构成一个德才兼备的自我。达到一个理想中的我实现了,有一种傲骨的达成。
这是典型的东西方文化差异现象,东方人习惯感性思维,西方人注重逻辑理性。比方说东方的一诺千金和西方的契约精神;东方的宁死不降和西方的不敌投降,东方人待之是甄别闲置,西方人待之事鲜花英雄。“不食嗟来之食”只是马斯洛生理需求中得一个选择题,你可以选择吃,或者选择不吃,吃则生,不吃也死,仅此而已。以吃不吃来判断做人得气节,就如同华州的“悬棺寺”。明人不埋清朝土,叫有气节,那当时活着的人是不是都应该为大明殉葬才对。
不矛盾!当人的生理需求(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第一条)与尊重需求(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第四条)发生矛盾,有气节的人一定选择尊重需求:尊重自我的良心和名誉,尊重国家的尊严和名誉!“不食嗟来之食”就出自这个典故,它教导人们做人要有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哪怕是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也绝不能做出辱没骨气和志气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