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泪点很高的人,看《活着》的时候哭成狗,不是因为作品本身,是因为福贵简直就是我大伯的真实写照。当我还是一个有文艺梦的森破少年时,最想写的,就是大伯的经历。大伯今天73岁。据说祖上是地主阶级,后来到我爷爷辈时,家境开始败落,因为抽大烟,到我伯父这一代的时候,已经和普通农民没区别了,但是伯父智商很高,学识也远超当地人,他有个外号,叫孔明。对了,他做过10多年的代课教师。听我母亲说,我伯母生过13个孩子,大部分都夭折了,只有3个成人(两男一女),现在只剩两个了,在我小学六年级时,堂哥死于肝硬化。目睹晚年丧子之痛,让当时年少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生之苦的巨大冲击。患肝硬化那个堂哥死之前两年,他13岁的儿子,也就是我大伯的亲孙子,唯一的孙子,在一个湖泊里溺水身亡。因为这件事对我堂哥的巨大打击,他郁郁寡欢,两年后就死于肝硬化。后来,我嫂子找了一个上门女婿,简称A。A来自凉山光棍村,村子里大部分男人都没有老婆,因为太穷,所以大部分人都做了别人的上门女婿。A有一个亲弟弟,简称B。虽然当时的农村重男轻女还很严重,但是我大伯很疼爱他女儿。大伯的女儿,也就是我堂姐,嫁得不远,经常能回家。我堂姐夫是一个忠厚老实的农民,对我堂姐很好,他们生了4个孩子。我上高一时,堂姐夫从核桃树上摔下来,送到医院一天后就死了。两年以后,我嫂子上门的男人的弟弟,也就是B,做了我堂姐的上门男人。他们一起又生了一个孩子。我读研时,有一次农村老家下大暴雨,我堂姐在那个村庄有一条铁路通过,因为是山区,铁路隧道和窑洞很多。堂姐家五个孩子中的四个外出割草,下暴雨时和其他几个人跑到窑洞里躲雨,大量雨水灌进窑洞,形成巨大洪流,水直接流到当地一个很大的湖泊里(也是侄子溺水那个湖泊),然后,这是事故以后的新闻:其中,遇难的5人中的两人,和失踪的1人,都是堂姐家的孩子。后来我在医院里见到了堂姐家唯一幸存的孩子,她当时16岁左右,伤得不重,但是满身皮肤都被荆棘刮破了。
处于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悲惨是他们普遍的遭遇,所以《活着》讲述的,是中国人当时的一种生存状态。即使放在今天来看,这种生存状态里最本质的东西都没变过,我们的人权,选举权,普法权等等基本权利,依然破败不堪。社会底层的人民,活着,就算只是活着,猪狗不如的活着,都是那么困难。你随意翻阅现当代史,即使是二十一世纪,福贵的一生还在不断上演着,最美老师郜艳敏的故事就是最强有力的证据。如果说中国是一袭华丽的袍子,那么《活着》就是里面的虱子。小说的悲剧堆砌是一种形式主义,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想用一个简单的形式去证明国人的悲惨处境,它的不真实反而囊括了更多的真实。余华换一种讲述方式,那就变成意大利导演罗贝托·贝尼尼的《美丽人生》,但余华不是这样的一个机警聪明的作家,他对海明威的致敬,对昆德拉的不待见,注定了他将走向一个力量型作家的队伍里。你闭上眼睛去听,书本里全是钝刀割肉,划过骨头时沙沙作响的声音,充满着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的冷酷调性。
《活着》中的悲剧是刻意的堆砌吗?我认为是的。但是这失去了真实性吗?没有,余华的作品从来就不是某件事某个人。而这种悲剧的堆砌,这种悲剧中的快乐,我想正是他写作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可是,通常的情况是,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然而,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它完全可能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王子说的话是一个理:“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为什么呢?因为最低限度,生命本能会迫使你正视和迎战灾难,不让自己被灾难打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