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句话是合理的。“合理”这个词本身有些模糊不清,容易引起歧义。它带有主观色彩,从不同角度会有不同看法,比如,老虎和羊做邻居,老虎觉得合理,羊肯定觉得不合理。但从自然规律的角度,一件事情,不论是社会现象还是自然事物,不管好坏,只要条件达到了,它就必然会发生,就必然会存在,抛开人的感情来说,它就是“合理”的,具有存在的理由。所以,要禁止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在于它的环境和条件,而不在于事件本身。比如,小孩儿不喜欢读书,强迫是没有用的,进耳不进心。只能改变他的心态,对读书有兴趣,才有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本身就是大道自然。改变环境,改变土壤,疏有时候比堵更好。
存在的即合理的,必须有一定的环境限制。比如时間限时,刚好那个时代,那个年份那个月份那一天的那个时间点,一切巧合,就发生了存在,那个点存在就是合理的,过了那个瞬间也许永远没有第二次了。我们常说的意外、偶然,其实都包含必然因素,我们分析存在的每个具体细节的细微之处,不难发现意外中的不意外,偶然中的必然。佛教重视因果,讲究缘分,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导致其果的因,一切发生的存在,都由其内部因缘而定,用现在的话讲,即事物的内因和外因而定,这是符合辩证法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否则沒有办法解释存在。如果连存在都不合理,这个世界还有合理的东西吗!
存在即合理的“理”,指的是逻辑上的因果关系。我觉得这种理,是一种规律。是不可强行违背的。比如你看到打扫了无数遍的地面仍然不干净……请放心,那灰尘存在即合理。扫帚不到,灰尘照理不会自己跑掉。但我也觉得这个“理”也就是说这个逻辑因果关系或者叫规律的定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受到环境背景影响的,是随着背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既然是顺应环境的客观变化而变化,那就是合理的。所以我个人认同存在即合理的说法。但并不是说就不需要改变。如果某种不良的行为或现象变成了存在即合理的事情,那应该去改变那个存在的“因”,只跟合理的“果”较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存在即合理”大约是尼采的存在哲学比别的霸王哲学好一点点就在于承认”存在”却缺失如何来限制而成为任意性又回到了辩证法无依据无限制可以任意胡搅蛮缠上去了。有此原因我不认同!存在归存在与合理不合理并无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存在有阖理存在也有不阖理的存在还有眼前无法判断的存在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公道的参照体系来进行比较才能获得分辨性的认知之后才有判断该存在是否具有阖理性存在!这属于人类生命性能应该去做的事绝不可以笼笼统统无边无际就做出”存在即合理”的空泛的说辞就会具有适用价值!故我不认同这种将复杂事实存在过度简单化的东西能是有用的东西。
我觉得我们要正确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其实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过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这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往往就是不合理的现象它存在的时间。任何不合理的事物的消亡都需要以时间来作为基础,而在这个时间之内,有这个不合理的事物存在,也就不难理解了。所以看似不合理的事物的存在,其实事实证明,他依然还有它的生命力。等他彻底失去了生命力的时候,他自然也就消失了。所以任何事物在它没有消失之前,那它的存在就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存在即合理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
要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有必要了解当时历史环境中的“理念论”,这是关于现实、存在,与理念、理性、真实的哲学上的探讨。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源是绝对精神。它自在地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最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身。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的。反过来讲也同样成立。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来意思,而不像很多网民望文生义理解的那样,存在的,就是有道理的、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