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火灾时,应当报警与灭火同时进行。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一边呼救,一边进行灭火。如果火灾初起阶段燃烧面积很小,自己完全有把握将火扑灭,就应当立即采用最快速有效的方法将火扑灭。因为这时如果不去灭火,而去报警,就会由于耽误时间使小火变大火,形成难以扑救的火灾。如果发现火灾时,火势已很大,自己难以扑灭,就应当立即打火警电话的号码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灭火时应当注意先切断通向火场的电源。
报警。任何人员发现火警应及时通知保安,用电话或对讲机向监控室报警时应讲清如下情况:发生火灾的准确区域和时间;燃料的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是否有人员受伤。在报警后应尽可能地使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如能自救将火扑灭,应保护好现场等候有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到来,说明情况。火警排除、确认。接到报警后监控室人员应迅速派保安到达报警区域。火警的排除:误报,如系误报应做技术处理,通知监控室,机器复位;谎报,若有人捣乱谎报火警亦应通知监控室,并报告保安部查找捣乱人员。火警的确认:根据综合卖场内的实际情况,暂订三种火警类别:一级火警,系有烟无火;二级火警,系有明火初起;三级火警,系火势从时间和空间上难以控制。报告制度:一级火警,监控室通知保安经理(或主管)到达现场。二级火警,应通知以下部门及主要管理人员:白天通知店长、财务总监、保安经理或主管、工程部经理;夜间通知当班领班、保安经理(主管);节假日通知值班经理、保安经理(主管)、工程部经理。三级火警:控制室通知消防主管、内保主管及工程部,并通知各部门主管、医务人员,同时紧密呼叫店长、副店长或在场最高负责人。报火警“119”原则上应由店长下达指令,但在紧急情况下可由副店长、保安总监、保安经理或其 他在场最高负责人下达报火警“119”指令,并同时向店长汇报。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逃生,然后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发现火灾,可以打电话直接报警。家中没有电话的,要尽快使用邻居、电话亭或者附近单位的电话报警。报火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单位或地点,讲清所处的区(县)、街道、胡同、门牌号码或乡村地址,还要讲清是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样。报警以后,最好安排人员到附近的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通往火场的道路。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