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县的这次拘留案,笔者有两层意思的思考。
一,利益腐败。媒体报道中这样写到:“涉县城关派出所还接到另一起报警,称: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于是乎,警察快速反应,对发帖人实施了拘留。在这,笔者想问:到底是“有人举报”,还是“熟人打了招呼”?我敢百分之二百地确定:通过网络举报涉县官场腐败内容的帖子绝不止一处两处,怎么没见涉县警方快捷给力的行动?像地方医院这类相对垄断行业,价高、质差的地方何止饭餐方面?患者不堪承受其重的感受在全国每个地方都存在,涉县公安机关以“有人举报”为托词,不觉得脑残吗?排除托词和借口,唯一可信的理由就是,医院领导借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对发帖人实施迫害。而这种借势借权的背后,无疑是实打实的利益交易。
二,杀鸡儆猴创和谐。请大家注意涉县拘留发帖人的时政背景:“大干100天,让涉县更加和谐平安。涉县公安局将县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于近日成功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看懂了吧?涉县公安正是在某会议精神指导下,以营造和谐氛围为目的实施了对监督公民的拘留处罚。何谓“和谐”?恕我直言:在很多地方政府的认知中,只要老百姓低头吃饭、埋头睡觉,就算完成了创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而创建和谐的手段就是消除所有逆耳的声音和有悖于会议精神的行动。至于人民群众是否真满意、真认可,则不是创建和谐内容的选项。说一个前段时间微信圈中流传的一则视频:某领导前往某地视察,清水洗地、设置路障为领导开路自不待说。令人生厌的是,一位就在马路对面居住的老人愣是被公安设置的路障阻拦了大半天不让通过,即便老人据理力争,最终还是无济于事。没错,道路整洁了、行人被规制的服服帖帖,但这就能证明当地的和谐光景?我认为实质性的东西恰好相反,这种人为制造的和谐皮囊下,往往潜伏着更大的危险。
通览形形色色的维稳事件,我想应该有不少人会产生这样的担忧和思考:在互联网融入普通人生活的时代背景下,下一个被拘留、被判刑、被维稳的人会不会是自己呢?是谁让执法机关恣意枉法、任性妄为?在这里,我没有资格、也不敢妄议各种网规出台的目的和可行性?但有一点必须弄明白:这些个网规网住的仅仅是普通百姓,还是执法者也包括在呢?
新网规出现后,因发帖被拘早已不乏个例。不过拘留的名堂似乎惊人的一致:“造谣,扰乱社会秩序”。好像“扰乱社会秩序”就是一口大锅,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我想,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形同一件简简单单的器皿物件的时候,显现的不仅仅是执法机关的弱智,更是法律本身的悲哀。即以上述二例为证,出现发帖人被拘的结果并非发帖者自身有什么错误,而是因为发帖者的力量不足以与执法机关的力量抗衡,无辜地被执法机关以“执法”的名义强制性处罚。如此说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目标就很明确了,执法机关是完全可以置身法律之外,甚至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山西和顺矿事件难的爆料者被指“造谣”后,公安机关很快对其实施了拘留。然而时隔不久,事故真相逆转,“造谣”内容被证明属实,发帖者才被释放。按理说,有如此现实的前车之鉴,执法机关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应该谨慎执法才对。但很遗憾,权力的固执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到的。
和顺枉法拘留发帖人的余波未平,河北邯郸涉县再出幺蛾子。8月19日,媒体报道,涉县人张某在涉县新迁址的医院就诊时,因不满意医院餐厅的饭菜质量,在百度贴吧、微信圈等网络平台发布“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高、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的贴子,被警方认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实施了拘留。
相信不少人和笔者有一样的感觉:自从各种网规出现后,加诸于网民身上的各种行拘、刑拘、甚至判刑的事例不断地多了起来,至于其中有多少人是罪该当罚,有多少人是被无辜处罚或者打击报复,没人能够说得清楚。因此我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质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解释权只能被执法机关独自享有?
网络作为一个社会资源共享平台,其生命力源于大家一起参与。可是从目前的态势上观察,这个资源平台完全成了宣传工具和执法机构的后花园,普通人除了在被设置好的范围内观赏、游览外,几乎没什么别的选择。以至于使很多人忘了,网络最大的价值在于公开化、透明化的监督,尤其是对权力的监督。党报不也说“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被滥用”吗?
我相信涉县公安机关是懂法的,但它为什么就不能明辨张某发布“饭菜贴”只是对某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而非扰乱社会秩序?连医院自己都承认存在“一碗面14元”的事实,这是之前没有过的。退一步讲,就算张某说的不能被医院接受,但这也只是张某个人的感受,怎么就与“扰乱社会秩序”扯上了关系?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我们给某淘宝店一个差评,也有被拘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