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林曾经讲过两种自由,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哪种自由更重要?他认为是消极自由。简单地讲,积极自由表达的是“我们希望什么”(对个人来说,是“我想成为什么”),而消极自由表达的是“我的选择空间有多大”(或者说,不要妨碍我)。也可以更简单地概括为“说是的自由”与“说不的自由”。积极自由的背后,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哲学。即我们相信有一个绝对真理,或者说有一种值得追求的价值观,凡是与之相符的行为,都是自由行为。对任何一个人来说,你认为英雄比明星在你的生命中更重要,这就是一种积极的选择,一种价值观。你可以把电视卖掉,从来不看关于明星的新闻,然后在家里专设祭堂,日日“早请示,晚汇报”,祭奠亡灵,这是你的自由,此之谓积极自由。然而,你秉承此种价值观,将之强加给更多的人,甚至指责整个社会糜烂堕落,希望有关部门出台法规,整治明星的高收入。那么,这种行为就侵犯到了别人的自由,包括追星的自由。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专制乃至于残暴的行为。说残暴毫不为过,不要忘了抵制日货砸日系车时被重伤的车主。
一、我不关注明星与科学家或英雄的比较,我关注的焦点,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方式。这种思考方式,是专制的,还是文明的或民主的?或者说,我更关注的是形式正义。没有了形式正义,谁能拥有真正的安全感?
二、我认为,究竟做科学家收入更好,还是做明星收入更高,目前还没有结论,需要有数据支持,问题本身需要被加以澄清。好在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有更好的答案。但无论如何,将讨论建立在事实尤其是数据的基础上,我觉得很重要。
三、娱乐业兴盛,是社会富裕和文明的标志,要支持对娱乐业的规范,但要警惕对娱乐业的仇恨和打压,无论是民间的,还是政府的。因为,这释放出来的信号,其实很可怕。
科学家的目标不是赚钱。当然,明星的目标也不是赚钱。科学家与明星都不是商人。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