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该加重相关法律的惩罚,比如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应该加重相应的一些毫无公德心,损害公共事务,损害公众利益的这些人,因为他们抱着这种心态,就是认为我这么做,反正社会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我只不过是遭到别人的厌恶,不在乎这些东西,但是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惩罚手段,就能够让他们不自觉的收敛这些东西。人都是有一些劣性根的,不能完全指望道德去规范社会,还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
对待那些毫无公德心的人,自己真的是能有多远就离他们有多远,毫无无公德心的人,他们的品质也是很坏的,他们从来都不懂得什么叫尊老爱幼。还有或者说从来都没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他们做一些事情总是会让我们觉得很可怕,所以这个时候自己一定要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要让自己有一天变成了自己讨厌的那个样子,也会让自己身边的人开始疏远自己。
毫无公德心的人,一般都比较自私,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样的人很难去说服。只有让他们自己感受到问题的所在,才能够从内心深处做出改变,这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毫无公德心的人,并不是无可救药,只要适当的引导,我相信他们也会成为有公德心的人。
对于不讲社会公德的人,我的态度是坚决制止。社会公德是每个人的事。受过教育的公民有责任有义务去执行,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大人无需多言,小孩子顽劣不懂,大人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好,不能因为爱孩子觉得他(她)年幼无知放任不管,小的说是不能接受自己孩子因为不懂遭人嫌弃唾弃,大的说这也折射出大人的社会公德。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毫无公德心的人,一般都是教养的问题。
对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狠狠训斥和惩罚。好好劝说让他良心不安是很难的,有些说不定还会得寸进尺,变本加厉。
没有公德心的人,这种人是很难训化的,因为不见得他们会听别人的意见,除非是他们害怕的人。
我认为这种人,一定要通过一些强制手段去改正他们,对于他们不遵守公德的做法进行一定的扣罚或者知识教育,这样的次数多了,他们就会害怕,尽量收敛一点自己不公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