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经常这样让我做的话,我会拒绝他,我不会去加班的,做好分内事之后,下班后的私下时间我是不会去的。
我记得国家法律规定加班,而是必须要给加班费,无偿加班要看是不是我的分内工作,一般还是工作为主。
我个人非常讨厌加班,而且还是没有奖励的加班,我更不会参加,如果公司一直这样,我会考虑辞职的。
我觉得加班儿应该就是一个人意愿。如果员工不同意无偿加班,公司是没有权利强制员工加班的。
如果说公司总是让无偿加班儿的话,而且剥夺员工的生命和时间的话,那么我觉得是不行的。
加班儿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多余的,为什么还要强制性加班儿?我不会同意强制加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