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没有零花钱,于是为了买玩具,为了买零食,偷父母的钱,偷过亲戚的钱,也偷小学同学的零花钱,当然最开心的还是自己捡到钱。有次大概为了吃零食,甚至怂恿邻居小孩偷拿家里的钱,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现在觉得挺于心不安的。
我买了两斤鱼干,给一个兵哥哥寄过去了!一斤一种,两种价格相差大概十块钱,结果他两种都按照那种便宜的价格去称重,他算少我的钱,感觉自己赚了一笔不义之财。
小时候在我家那趟街的杖子上写满了“王二妮是傻子,王二妮没有妈,”现在想想真想打自己的脸,这种事我也能做出来,人家还是个小女孩,用没有妈来说事,我也是够不要脸了。
坐出租车回家,发现后座上有个手机,神使鬼差的我就装到了自己的包包里。虽然白得了个手机,但是心里一直惴惴不安,这件事情谁也不敢说,手机也不敢用。
小学6年级之前在一个早点摊买了吃的,走的时候忘付钱了,老板也忘了,我因为害怕对方误会就没去还上,后来恶性循环了,至今没有去还钱。
初中临近毕业时,一个女同学给了我一张同学录,我因为生病加快要中考把同学录随便夹在一个地方了,就没写,她也忘了问我要了,有点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