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仓促领证或不领证比较省心,但欠个法律和舆论的明确允许。因为早年的法律曾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使很多人认为不领证同居是不正当行为。过于认真的人就会因同居而仓促领证,然后发现问题又仓促离婚。还有的再婚者因领证涉及了财产问题而造成遗产矛盾或离婚财产分割矛盾。当然,共同和谐生活和扶助多年,希望双方有个安心的家庭身份,还是应该去拿个证(哪怕是先立好财产分割遗嘱)。
我觉得,两个人搭伙过日子,看人性格,讲得清楚,不领也行,讲不清楚,领了反而麻烦。两个人都到了风烛残年了,抱团取暖,互相有个照应,免得连累子女,免得寂寞,都到这个年纪了,还有几年好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索性简单点,纯粹点就行了,好聚好散。
最好不领证,搭伙过日子就是相互扶一把,不寂寞而已。不牵扯财产纷争才能清静,老年人特别是女子弄不好就会财产打成一团,老了也不会平静的生活。领证也行把双方子女叫一起分割好财产再领证,这样可以安稳一些,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定律。
从情感来说,感情好应该领证,名正言顺,尤其对女方,是一种尊重和保障。
从法律上说,夫妻之间才可以有法定义务互相扶持,互相才有继承权。如果是考虑避免财产纠纷和子女纠纷也可以不领证,互相通过签订意定监护达到互相照顾和继承的目的。
老年人再婚搭伙过日子,最好走法律程序(领结婚证)如果不领结婚,会出现许多向题(双方子女继承权,/养老照顾,,,)。名不正言不顺。再有双方儿女支持.两位老人再婚吗?这都需要考虑。
社会都开放了,老年人结伴生活不必要领证。一来双方都没有后顾之忧,能在一起生活就一块过,过不到一起拎包走人,谁也不欠谁的。二来一張证就能拴牢二人的感情?反尔会引起儿女们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