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的审稿是编辑部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由编辑和专家审读作者的原稿,对其内容和形式作出评价,据此进行选择的编辑活动。审稿决定着稿件的取舍,事关刊物的质量,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审稿原则是学术期刊审稿所遵循的准则,指导着学术期刊的审稿实践,理应对这一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和探讨。关于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编辑学著作似乎很少论及。《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曾将审稿原则归纳为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独创性,作了较系统的探讨,但并不是专指学术期刊,而且其中的逻辑关系值得探讨。在期刊文献方面,赵连稳提出质量面前人人平等、兼容并包和及时审理三原则,但囿于该文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视角,未能全面探讨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闰月勤对政治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殷靖华对客观性原则,胡正强对新颖性原则作了论述,同样未能全面探讨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孙景峰在质量面前人人平等之外提出的倾斜性原则(向内稿倾斜、向青年作者倾斜等),在审稿实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但将此作为一条指导审稿的原则似乎不妥当。侯宏勋提出宽泛置疑原则,认为编辑需要质疑,审稿当然要质疑,大凡阅读,都应有所质疑,但不宜把质疑作为一项宏观原则来看待。基于上述,笔者拟从审稿程序、审稿者的道德、稿件内容和形式四个方面入手,对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略作探讨。
编辑审稿与专家审稿是一种主从关系:编辑审稿具有主体性,编辑是职业审稿人角色,是专家审稿人的选择者,是稿件刊用与否的决定者;专家审稿只具有从属性,审稿专家是编外审稿人角色,被动地接受所审稿件,主要对稿件内容作学术评价,没有稿件刊用权,只有有限的稿件否决权。编辑审稿和专家审稿的不同职业角色、作用和任务决定了编辑必须主导审稿的全过程。主导审稿是编辑的职责,编辑应提高专业学识水平,消除过分依赖专家的心理,发挥主体作用,主导稿件评审的全过程,否则,把稿件刊用的决定权完全托付给外审专家,自己反倒成了边缘人,忘记了编辑在审稿中的主体地位,放弃了一名编辑应该承担的义务,有违编辑的职责,无益于学术期刊的审稿工作。基于编辑主导的同行评议制度,才能双剑合壁,最大程度地发挥审稿的作用,只有这样,编辑才能把握审稿工作的主动权。
从审稿程序看,我国出版制度明文规定了三审制,其中,对学术期刊至关重要的是要遵循同行评议原则。同行评议制度源于英国,现在已广泛应用于论文发表、学位论文、课题的立项结项、学术奖励等,成为学术评价的基本方式。同行评议是学术期刊遴选论文、保证并提高学术质量的重要途径,国际上通常将是否同行评议作为学术期刊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准,尽管同行评议制存在着少数学者滥用权威,存在裙带关系、专业嫉妒、个人偏见和利益冲突等破坏性影响,但它仍然不失为最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人们把同行评审看成研究成果的质量声明。在我国的科技期刊中,同行评议原则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在人文社科期刊中,遵循同行评议原则的情况不尽如人意。遵循同行评议原则依靠审稿专家,但并不意味着由审稿专家主导审稿,外审专家只能提供参考意见,不能取舍稿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