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有些人的存在,有太多的恶意,你会被卷入漫长而交缠不清的纷争里,他们用不择手段的伎俩来算计你的善良,你不得不顽强反抗到最后一口气。最后,你还是会祈祷着自己可以永远善良,不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7月21日 ,我正在筹备和前公司打官司......什么感觉呢,就像和一个女孩谈恋爱,分手了还要大吵一架的感觉吧。其实非不得已,真的不想闹得这么僵的,只是前公司实在太过分......事件的背景:先说说我自己,我是深圳某知名设计机构的前设计师。因为不满公司无偿加班和其他不合理的制度而辞职,在离职前要求公司支付此前拖欠的加班工资,结果被公司克扣最后一个月的薪资并遭到短信威胁,于是我走上了劳动仲裁的维权之路,上周我提交了立案申请,然后等了一周,当我真正拿到这张纸的时候,发现它并不是“判决通知书”,我又默默地把它放回了包里。然后我突然发现,这场战争到现在为止,才只是刚刚开始。这一周还发生了什么。我收到了前老板的短信威胁,内容意思是说,如果我开始要告他,他也会报复性起诉我(以莫须有的罪名)。前老板打电话给离职的同事,威胁恐吓,不要做我的证人,否则后果自负。我还敏感地察觉到,前公司曾经和我非常要好的同事,最近突然禁了言,都不和我说话了。我亲人知道了这件事,给我带来更多的心理负担,因为对他们来说,打官司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与前公司诉讼,是很正常的事情。在一个公司工作,作为员工做好自己职业分内的事,就可以。如果员工离职,双方协商或提前30日通知对方(劳动者向单位提出)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单位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有正当理由,且须符合法定情形。具体可以看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离职时,办理好相关手续,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未支付的加班工资须按时支付。若产生争议,直接仲裁,然后去法院诉讼即可。作为前公司的老板,对于已收到劳动仲裁书已经是焦头烂额,一个官司惹上身,对方肯定是希望少一个纠纷,是一个纠纷,希望你能申请撤销仲裁申请。当然,另一方面,对作为申请人的你也产生压力。
ps:收到仲裁受理通知,只说明劳动仲裁委受理了,维权的路才刚刚开始。
当我还在前公司的时候,前公司做出的事有:不结算加班工资,我干的好好的,他们却出尔反尔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当时已经提醒过、坦诚的找他们谈过很多次,他们还是多次忽悠我。我只能假装没计较,而是暗暗搜集齐证据。一走出公司门就去仲裁了。我有证据,公司乖乖低头,赔我n个月工资,求我撤诉,我于是拿到了法律支持应有的赔偿。另外更新下证据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来往记录、社保公积金记录、门禁考勤、录音、聊天记录、同事证言、工作胸牌等等…能提供的证据,越全面越好,往仲裁的人面前一放,他们就有判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