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班,偶尔有必要的加班,这个是秉承对工作和自己负责的态度,是必须要完成的。如果是天天加班,就应该考虑这个工作的本质是什么了。现在某些公司存在领导不走,员工就需要待在公司的状况,我认为这个是公司领导对公司缺乏掌控力的表现,只有对公司或工作没有信心,没有把握的领导才喜欢以这样的方式逼迫员工加班,那么这样的公司可想而知是什么样的情况。另外,某些鸡汤文总是宣称奋斗、逼迫自己激发潜力、对自己狠一点之类的这样的鸡汤文我不知道写出来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每个人适合走的路都不一样,我认为选择合适的自己路才是才是可行的。对于加班,还是需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不能人云亦云。工作会有比较忙的时候,不会说总是朝九晚五。这样的清闲也许是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及的。所以必须加的班,还是得加,但是经常性的加班,强制性的加班,如什么996之类,这个是说严重点应该是对人权的践踏,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点赞的声音出现。工作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为了提高效率,既然能在正常的时间内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拖延到下班之后?高效的工作远比无意义的加班更好。每个人除了工作,还有自己的生活。
从我个人浅显的经历及这个年纪对这个事情的观察,个人认为加班这个事情从某些方面应该分为几种情况:1、被加班者想加班然后可以加班2、被加班者想加班不能加班3、被加班者不想加班就不加班4、被加班者不想加班还得加班。分开详解:第1种情况比如一些比较正规的代工厂像富士康和一些台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还是比较可观的(相对低的可怜的底薪),一些员工想加班挣更多的辛苦钱同时公司制度还允许的。第2种情况也发生在第一种情况讲到的那些性质的公司,只不过是最近出现的事情,不允许员工长时间加班,想加班挣更多的钱也是不允许的。本人同学在富士康的亲身经历,每周只允许周六或者周日选择加班一天。第3种情况全天下有良知、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人权的公司应该实行的。第4种情况深度的比较普遍,大家应该深有体会的。
首先,个人认为加班这事和一个人是不是好员工关系不大。好员工只要把事情做好即可,不加班还说明他效率高呢。良性的加班:到下班时间了事情正做到high,不如延长一会完美收尾。中性的加班:是出现了不可控的紧急事件,硬着头皮上吧。恶性的加班:由于工作安排不合理,有人“窝工”,甚至重复劳动,这种要尽量减少。处于这种加班状态时每分每秒都想报复社会啊有木有!至于把加班作为企业文化大力宣扬的,大家用脚投票吧,追求不同,来去自由,不好妄加评判。
我从我的工作经历来说说加班这个事情;从我个人来说,加班是一种效率低下的产物,同时,浪费公司的水费、电费!我做部门领导的时候,一到下班我一定要转一圈,叫大家下班回家;有工作没做完的,我会问原因,想办法提升他的效率,可以拿回家做的,尽量带回去做;部门员工有已婚的,我一定要让他准时回家,和家人在一起;一个人,不爱他的家庭,无法爱他的工作,不爱他的工作,一定不爱他所在的企业!
加班分为两种,工作日加班和周末加班。工作日加班一般是指晚上晚下班,互联网公司呆过的人都知道,晚上工作到九十点是常事。周末加班一般是加一天,当然,一般情况下这天可以晚点来,早点走。我的态度是工作日加班可以接受,但是一般九点之后可以走了,特殊情况除外。周末加班不能接受,除非加班一天能抵得上上班两天以上。
工作效率高的为什么要加班?原本在8小时内可以做完的事情为什么要超过8小时之外去做?我的看法就是,如果真的临时有非常紧急的事情,或者没有完成当日的工作,那么加班是必需的,可是,请不要把加班作为一个种族天赋,强行加在每一个员工头上。当然,你多给加班费,那就不是强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