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是正常的,不停职才奇怪。
任何一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应该经过基本职业素养培训和考核,不通过考核者无法进入该行业,这不是形式,而是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文化的负责,作为一名记者,最主要的当然是客观报道事实真相,作为一名采访救灾志愿者的记者,面对志愿者,需要有的是敬意和尊重,有一个成语叫做脱帽致敬,这是一种礼貌,也是一种修养。
女记者平时戴墨镜打伞无可厚非,但是工作中就不一样,为什么有的工作需要职业正装,有的工作需要微笑服务等,因为,当我们从事的工作具有社会属性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满足社会需求,尊重社会,尊重周围的人群,像记者这个行业,如果说打伞确实太累,那么戴墨镜还能让人感受到记者是在服务群众,推广志愿者活动么。不知道有个类比合不合适,我跟你说着话,你戴着耳机,不知道有没有人感受到过这份陌生和不在意。
至于停职,停职不代表辞职,有的是参加教育活动,有的是提出通报批评,还有的确实会劝退,停职很正常,没有职业基本素养的人或者职业基本规范达不到要求的人,还能让其继续工作么?
女记者的做法确实不妥,但是厦门广电将其开除也略显无情,相当矫枉过正了。
无论是在工作或者平常交流中,带着墨镜,这样的站姿,是很不礼貌的,更何况她面对的是那些奋战在灾难第一线,为人民生命财产提供保障的志愿者。从这方面上说,这个记者确实是不太专业。
但是,话说回来。我国,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国。这次这位女记者的行为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的话,的确相当不妥,但是,这并不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或者《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中的规定。国家一直讲依法治国,而作为广电,如果不严格遵守的话,那是否意味着以后官员可以随意的贪污,老板可以随意的开除员工?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女记者身上,很多人都拍手称快,但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呢?请记住,记者,并不高贵,也不低贱。他和我们享有一样的权利。
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法律,是我们安全财产的保障。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治国,而不是被网上的舆情左右。
对于电视台的做法,我举双手赞成,干得好!
说实话,当我看到采访现成的照片的时候,心里真的特别不是滋味,打伞挎包可以不说,这站姿就有点高高在上的感觉,旁边其他工作人员打扮都特别普通,而且感觉很平易近人,就这个女记者看着总觉得特别别扭。作为记者,你去采访的是救灾志愿者,应该对这些志愿者最起码的尊重,可是,从女记者的表现来看,抱歉,我实在看不出尊重。
有人觉得,女记者虽然仪态做法不妥,可是丢饭碗就太冤了。冤吗?在我看来,实在一点都不冤!细节决定态度,从女记者采访的这些细节中,就可以看出来她对于采访的态度,作风太过于漂浮,丢了工作本来就很正常。就像我们自己上班的时候,也会因为一些细节问题没做好,会收到上司批评,严重的丢饭碗也特别的正常,自己做错了事情,就该承担责任,处罚的一点都不冤枉。
而且,通过这件事情,也能够给更多的媒体人警醒,让更多的人知道媒体精神,什么才是媒体人应该有的态度,应该有的工作作风。
说真的,这照片我看着心里也不舒服。如果您是怕伞遮到志愿小哥的光,那墨镜和那姿势真是辣眼睛~
要知道台风“莫兰蒂”登陆的时候有15级,狂风暴雨之后的厦门一片狼藉。新闻上说,一架波音767也被风吹动,甚至机身都受损了。而人家志愿者就是在灾后重建的,有几天、有多辛苦就不说了,您作为记者是不是应该尊重人家的工作,至少在采访的时候,摘掉墨镜呢?
好吧!我只说我的观点:
如果该女记者有眼疾或者其他怕见光性疾病,戴墨镜打伞应该予以理解。
如果一切正常,还戴墨镜打伞,采访救灾志愿者,确实欠妥!
所以,厦门广电虽然不是依法依据,却也并非矫枉过正!只能说该记者的职业操守有待探讨,而厦门广电的“小惩大诫”也相当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