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如果严格执法,严格尊法,跳广场舞的时候,声音在要求范围之内,哪会有什么矛盾。现在的矛盾的焦点不就是噪音吗。
现在的年轻人生活节奏这么快,如果广场舞没有噪音太大,谁会管你在哪跳,跳什么舞啊。而很多老年人却认为,我们老了,需要精神营养,需要交流,广场舞就是我们精神生活和交流的主要媒介,我们老人跳舞是健康的生活方法,你们应该支持才对,还有你们年轻人有老的一天,....,总之一句话我们现在这样跳根本没有什么不对,嫌吵根本就是你矫情不尊老...。可这根本就是偷换概念,转移焦点,跳舞是健康的生活方式,是老人们的需求,但音响外放的很大,却不是健康生活方式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基本需求。
很多人还会把最深层次的原因归结于城市规划不好,空间布局太小,可噪音是空气传播,你得有多远的距离,才听不到声音,真给过规划个深林公园,在深林公园里给你来个广场,让你随便放音乐,可这么远你会去吗,还不是会在小区附近找个广场或空地跳。现在感觉城里是比较拥挤,难道在农村里跳广场舞的噪音,村民就能完全接受,还不是一样,大家都受不了吗,难道农村也规划不好,空间太小?还有前两年华人大妈在美国跳广场舞因扰民被起诉的原因也是城市规划不好,空间太小?
所以不管老人和年轻人,都需要站在他人角度考虑一下,除了相互理解外,最基本的还要知法遵法。所以,总结一句,如果跳广场舞的,能按照法规要求控制音量,就根本不会有任何矛盾。如果没有噪音仅占用公用空间的问题,我想没有有年轻人会不理解的。
关于广场舞引发的话题已经持续多年,广场舞大妈与居民针锋相对引发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广场舞大妈问题,说实在的,广场舞的出现对于人们的精神生活是一种提升,特别是老年人的生活,一方面广场舞可以锻炼身体,另外一方面,广场舞可以让本来足不出户的老年人熟络在一起,毕竟老年人不像年轻人,可以通过各种聚餐、网络等等交友聊天,但是很多广场舞大妈忽视了附件的居民,她们觉得有空地就可以大家跳起来,也不管外放的声音多响,只要自己尽兴就满足。针对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多劝导,多宣传跳广场舞的正确地方和合适的时间。
居民问题,很多是一场冲突肯定不是单方面的,对于有的居民,确实是脾气暴、性子急,本来是受到噪音干扰,是受害者,但是火气一大、头脑一热就冲上去,谩骂、倒水、泼粪、放狗等等各种手段,针对居民问题,一方面需要理解老年人的寂寞,另外需要想想如何合适的去引导大妈们去别的地方跳舞,或许双方坐下了谈效果更佳好。
当然,个人还是觉得针对广场舞大妈与居民冲突,无论是居民、大妈们还是当地的管理部分都需要好好思考,让广场舞即不扰民,又能够为当地的中老年人带来健康和欢笑。
广场舞大妈与居民针锋相对这个问题,时不时的就上一下头条,看起来似乎无解。
为什么会针锋相对?表面上看,是大妈跳广场舞过于大声,制造了噪音,干扰了居民的正常休息,进行引发不可避免的冲突。大妈跟居民,谁也不让着谁,谁也不肯退后一步。
大妈与居民针锋相对,不肯相让,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缺乏了契约精神。为什么不肯相让呢?因为在如今的城市化背景下,邻居互相不认识,上班时间各自上班,下班之后关起门玩起电脑,做着自己的事情,几乎碰不着面,大家感情沟通不足,契约精神也就下下降低,反而会为了自己的权益、领地针锋相对。居民认为休息是自己的权益,不能受到干扰,大妈们也认为,广场是公共空间,我跳舞不占用你的空间,是我的自由。
可以试想一下,加入一个小区,大家各自都非常熟稔,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吗?可能更多的时候是,各自退让一步,海阔天空了。
要解决广场舞大妈跟居民的冲突,可以从增加感情沟通方面着手,当然,这样可能解决起来比较难。还有另一个办法,就是增加居民的娱乐范围,建设一个专门供娱乐的广场,远离住宅区,降低噪音干扰。
广场舞等民间娱乐噪声扰民引发的社会问题日趋严重。此前北海、武汉和黑龙江省肇东市等多地还发生被噪声侵害群体因不堪忍受吵扰,针对广场舞参与者实施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针对广场舞群体的经济诈骗和广场舞内部矛盾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也频有发生。
矛盾根本是城市化进程规划,缺乏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地皮就是黄金,开发商也不会在意,于是各种需求人群拥挤在一起,上班回家要休息的,退休在家要休闲的等等,在有限空间中各自表达诉求,大妈跳广场舞,如各自配套耳麦接收音乐,没了外放声音,自然不扰民。
社会应该多理解老人,政府应该给老人多建立活动中心,让老人有活动的场所。 少建几个高尔夫场地,那只能满足少数人的私欲,毕竟人人都有老的一天!关爱老人就是关爱未来的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互相谅解一下,为什么针锋相对呢?这是一个能够达成共识的问题,这是一个人民内部问题,不应该扩大事态。我们大家都应该有一个息事宁人的心态,千万不要制造事端,各自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一切以和谐为贵。
健康权与休息权的争论。完善服务,提供场所才是出路
广场舞大妈与居民针锋相对,到底是何原因,其实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公共空间资源的紧张导致的,其实这些些广场舞由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方式转变为不文明行为。我感觉这是主要矛盾,还有大家时间的调整也可以,大家可以早锻炼然后早休息,尽量做大不扰民,也不打扰年轻小伙子们的锻炼就好了,跟我们国家出台的上班时间错位,这样会解决高峰堵车,如果时间错位,可以解决我们休息和锻炼时间,2全其美哈哈,我刚才查阅资料,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广场舞的自由前提,是不得影响和损害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还有 广场舞本应是健康的休闲娱乐方式,大妈们跳广场舞是出于正常合理的生活需求。广场舞矛盾是老龄化社会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缩影。所以在规划城市以及建设城市方面我们都要考虑到,以及公园的建设,以及周边环境,都能协调好,更和谐,这样才是解决之良策。
一方面是广场舞音乐实在是太响了,另外一方面是广场是大家的,广场舞大妈霸占了场地,别人就不能好好娱乐了。
我们小区每天一到七点,广场上都是大妈,还有年轻妈妈带着孩子去玩的,因为有娱乐设施,比如滑滑梯,孩子还是蛮喜欢那里。我也去过几次,不过音乐声音实在太响,受不了。
不过小区除了广场还有其他地方可以活动,楼与楼之间有空地,有的人在那里打羽毛球。另外,道路比较宽阔,喜欢轮滑的人会在路上玩。
一般广场舞大妈不会跳很晚,八点左右就结束了,也不会影响居民生活。 年轻人熬夜的比较多,十点左右睡觉的很少。老人家要早一些,尤其七八十岁的,九点就上床睡觉了。广场舞哪怕八点半结束,也不会造成不满。
在我们这里,夜生活还是很丰富的,除了小区还有很多人逛超市,喝茶宵夜什么的。管的严格的家庭,十点一定要到家了。管的不是特别严的家庭,十一二点回家的也有,有些甚至住朋友家。
其实一个问题有很多解决方法,不一定非要死磕。换个思路,会发现海阔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