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法律的。彭宇案一直是是一个经典案例,可能到目前仍然是。就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做过太多讨论,从目前可能造成法律后果和个人风险的规避角度上,得出来的理性结果是—不能扶。因为取证太困难以至于难以规避风险,不是咱没良心,实在是风险太大。利他行为本来就是很不理性的行为,扶老人不仅面对强烈的道德和经济风险,却没有获益的期望。老人不讹你,反而表达了感谢,你也不会期待从扶老人这个事件中获得好处,顶多是一声谢谢而已。像这种只有风险没有利益的事兼具损己不利人的亏本买卖简直比赌博还不靠谱。但是。在我们毕业那天,我们院长给我们做毕业演说的时候专门提到这个问题,原文太鸡汤,没记得多少了,其中有句话记得清楚——看见有老人跌到了,你尽管去扶,被讹上了全学院帮你打官司。当时听到这句话简直是感觉一道闪电劈到我面前。我们这几年接受的教育一直是我们要用法理的角度看问题,要用客观的观点看问题。在别人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时候我们主张废除死刑,在别人主张计划生育的时候我们说计划生育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我们一直是理性看问题的,虽然不一定对吧,但一定是有理有据的。而现在,在我们毕业之时,你却告诉我,我们要去扶老人,要做如此不理性的事,我当时是很诧异的。直到现在,偶尔回想,才慢慢能理解。法律除了是规则,还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ok我们反过来想,所有人都看见老人不扶,世界会不会变得更好?答案是不会。我们扶了老人被讹上了,那我们就不会扶老人了。这个世界会不会变得更好?答案还是不会。那我们去扶老人了,老人不讹,还给你钱道谢,大家都去扶老人了,这世界会不会变得更好?会。老人讹你了,法律给你充分的保障,老人要被法律惩戒,赔偿你损失。世界会不会变得更好?会。问题就很简单了。要扶老人第一,需要良好的道德环境。这个目前做不到。第二,法律给你充分的保障,让你帮人再无后顾之忧。这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问题。我想帮,但是我出事儿了,谁帮我?这个问题应该交给立法者回答,交给执法者回答。等他们能给出答案了,我们就能回答了。
今天我家老头子脑梗复发,摔在大街上,几个打工仔用他的手机联系了我,一直守到我赶到,并帮我抬上救护车。救人心切,我上了救护车之后,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没记住。说实话,今天之前,你让我遇到相同的情况,我是没勇气去扶的。年轻时候我扶过两次,第一次被感谢,第二次被讹,从那以后就不敢伸手了。但这次陌生人的善意和勇气已经让我欠了良心债,下回如果我再他妈当缩头乌龟对不起我老爹捡回来的一条命。当然扶之前还是会先开摄像头。
不扶。原因如下:没受伤的会自己爬起来,受伤轻的会自己打电话给家人或者救护120,这年头你见过几个出门不带手机的老人?对于受重伤/患重病的老人,你扶的过程中造成老人二次受伤怎么办?对于摔倒已经濒临挂掉的老人,一般都是高危人群不适合出门的,有责任感的子女是不会让其独自出门的,敢放任出门的你确定没有讹人/害人的心思?现在智能手环等各种装备那么齐全,随时可监控到老人的心率、运动等状况,作为子女自己整天琢磨用什么电子产品装逼,却舍不得花钱随时了解父母的健康/其他情况。有责任心的子女难道会在老人出门前不叮嘱一下有事情打电话给子女或者打110、120?有责任心的子女会放任随时可能摔倒的老人独自出门?有责任心、有爱的子女会在父母摔倒的第一时间不问青红皂白讹诈扶老人的路人?或许,摔倒老人讹钱的根源真的在于子女。




